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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浙江桐乡公证处领导吃蟹公款报账十多万(图)

2012年10月19日 06:59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这份审计报告中的一些内容,网友颇为关注。 本报通讯员 冯玉坤 摄
这份审计报告中的一些内容,网友颇为关注。 通讯员 冯玉坤 摄

  桐乡网友发帖称——公证处主任年收入八十多万

  阳澄湖搞个活动,公款报账十多万

  网帖信息来源于审计部门2011年的报告,情况基本属实,公证处现已“限薪”

  前天上午8点32分,桐乡生活论坛上出现了一个网帖,名为“桐乡市公证处的领导,你用公款去吃了、拿了、玩了,就请提供明细账单!”

  帖子中最劲爆的部分,一是透露桐乡市公证处的主任,年薪有八十多万,而普通员工只有三四万;二是领导们去阳澄湖吃了次螃蟹,居然报账十多万。

  生活论坛,在桐乡当地人气颇旺,而这个网帖更成为焦点。截至昨晚9点,这个帖子已有14000多的点击量。

  实情是否真如发帖网友“枫杨树”说的这样?

  发帖网友“枫杨树”:

  举报内容,来自桐乡审计局报告

  昨天下午,记者辗转见到了发帖网友“枫杨树”,这位网友是一位自由摄像师,平时也帮婚庆公司拍录像,接触的人挺多,常在网络上有猛料爆出。

  “我发这个帖子,有确凿的证据。”“枫杨树”说。

  “枫杨树”所说的证据,是一份盖有“桐乡市审计局”印章的审计报告,报告时间是2011年8月24日,对桐乡市司法局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就涉及桐乡市公证处等下属单位。

  审计报告中提到,桐乡市公证处2010年度收入合计766.07万元,净利润69.19万元,员工15名,其中公证员3名(事业编制),合同制员工12名。

  这3名事业编制的公证员,人均年收入从2007年的37.88万元,增长至2010年的69.52万元,其中,在2010年,沈姓主任的收入是83.22万元,另外两人,分别是62.33万和63.02万。

  而相对应的,是12名合同制员工的平均收入,仅为4.17万元。

  审计报告中还提到,公证处营业费用支出存在超支,营业费用支出管理也不规范,有些未提供明细清单。在2010年,公证处光是食品、礼品支出就有56.8万元;餐费、会务费合计16.28万元,外出考察活动5次费用22.24万元;另外公证协会组织考察一次,列支16.1万元。

  而这次花费16.1万元的考察,大概就是“枫杨树”帖子里说的那次“去阳澄湖吃螃蟹”。

  桐乡审计局:

  确有这样一份审计报告

  帖子一发,网友们纷纷留言。网友“烦恼人生”质疑:“一个小小的公证处,主任有80多万元年薪怎么可能?桐乡市公证处不公正。”

  也有不少网友在求真相:“这份证据是怎么得到的?真的可信吗?”

  对于如何得到这份报告,“枫杨树”不愿多说,只说能保证报告真实,“可以去问桐乡审计局。”

  昨天晚些时候,记者赶到桐乡市审计局,负责此事的一位副局长正在和桐乡市纪委相关领导开会,商讨的就是这件事。

  晚上,记者从审计局办公室主任沈学明处了解到,“确实有这样一份审计报告,网帖上的内容也基本来自于报告,是真实的。”

  司法局老领导:

  公证处是自收自支,但现在开始“限薪”

  昨天晚上,桐乡市司法局原局长莫建中接受记者采访,他从1999年开始任局长,去年11月份才从局长的位置上退下来,对于公证处的情况相当清楚。

  记:桐乡市公证处和桐乡市司法局是什么关系?

  莫:桐乡市公证处2002年转制,属司法局下属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员工拿效益工资,财务独立核算,实施工效挂钩的收入考核办法。

  记:三个事业编制员工收入这么高,符合规定吗?

  莫:他们的年收入,是符合当时的相关规定的。2007年,桐乡市人事局、财政局、司法局三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调整桐乡市公证处工效挂钩方案的意见》,确定公证员效益工资按年业务收费提取,200万的指标基数内按20%,超额部分是按28%提取。

  后来发现收入偏高,今年1月,已经出了一个效益工资考核的新标准,他们三个编制工的年收入总额不超过90万元,今年7月已经公布。

  记:在公证处开支方面,有问题吗?

  莫:公证处是自收自支的独立法人,有文件规定的,年开支占全年业务费(公证费)收入的30%~33%。坦白说,公证处的确存在管理、运作不规范的地方,也都逐年在改。

  昨天晚上,记者也联系了桐乡公证处相关人员,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还没有得到回复。(龙凌 驻嘉兴记者 黄娜)

  全省有92家公证处,多数自负盈亏

  1980年我国恢复公证制度。

  当时,公证处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各级司法部门的一个科室,公证员也按公务员管理。从上世纪90年代初,公证体制开始进行改革,逐渐向事业化管理靠拢。

  昨天,记者联系了浙江省司法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全省共有92家公证处,基本已完成体制改革,改制后的公证机构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改制后的公证处,有合作性质的,有事业性质的,也有行政性质的。  其中,事业性质的占了绝大部分。行政性质的,就是公务员,工资由司法部门发,而事业性质的,就是自负盈亏,工资和司法部门没关系。

  从该工作人员口中得知,现在司法厅及各级司法局对公证处主要起到一个监督、管理的作用,而业务上则由公证处独立操作。

  当问及公证处工资会不会开得很高时,该工作人员以不便回答为由拒绝采访。

  之后,记者又联系了杭州钱塘公证处的一名员工,从业已近10年。

  该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体制改革后,他所在的公证处已经是事业单位了,完全是自收自支,组织上由杭州市司法局监督管理。

  “工资全都是公证处这边发的,和司法局没有关系。”由于是在编人员,业务量多,他的收入也不错,年薪上10万。

  “杭州市区目前有5家公证处,算上全大市,就有10多家了。”他承认,就杭州而言,公证处的总体效益都还过得去。

  昨天下午,他刚听闻了这则网帖的内容,他告诉记者,他所在单位即使是领导也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收入。

  “有些夸张了,或许只是个例。”他说。(记者 斯问)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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