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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泳池受伤索赔二审开庭 获赔7万元双方和解

2012年10月19日 13:3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2010年8月27日,小卓由妈妈带领着买票进入北京朝阳公园,参加在那里举办的“北京海洋沙滩狂欢节”,谁料在在儿童泳池中的水滑梯处摔烂了牙齿。今年5月,起诉要求活动主办方赔偿,三家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今天二审开庭。

  经过诊断,小卓左门牙脱落,右门牙的牙根折断,牙振荡、牙龈撕裂。今年5月,小卓将北京海洋沙滩狂欢节的三家主办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是16万多元。原审法院6月已经对发生医疗费用做出判——朝阳公园等三家公司在判决生效后赔偿小卓医疗费、交通费2700多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是5千元,之后被告提出了上诉。

  三家公司这次庭审的时候依然强调,他们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证据证明在活动现场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有大量的工作人员反复强调父母要照顾好孩子,游乐设施也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而小卓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是导致这个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至少是主要责任。

  对此小卓一方强调说,事件发生的地点是娱乐滑梯,在这个滑梯上是不允许家长进入的,上诉人所提的安保人员只不过就是救生员,而不是安保人员。事件发生的时候也不能在第一时间找到医护人员进行救治,活动是具有盈利性质的娱乐活动就有责任和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今天经过法院的当庭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了一个调解协议,也就是三家公司一次性赔偿小卓医疗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万元整,各方当事人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记者孙莹)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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