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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为黑出租通风报信收取好处费被判受贿罪

2012年10月25日 10:4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广东省东莞市交通局常平分局保安员与其在同单位做清洁工的妻子涉嫌向“黑的”司机收取“信息费”,为“黑的”通风报信,以躲避交通局执法人员的查处。10月23日,这对夫妻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审,均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0年8月,华某认识非法经营“黑的”的张某(另案处理),张便提出向华每月交1000元好处费,获取常平交通分局执法信息,以便逃避被查处。从2010年10月开始,华某、郭某通过打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将执法信息告知张某。截至案发,华某、郭某合共收取好处费约18500元。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华某当庭表示认罪,称老乡张某对其表示自己身体不好,常年在外打工不容易,一再恳求他,他才答应向其提供查车信息的。现今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所得赃款愿全部退回。章宁旦 林晔晗 钟紫薇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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