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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男子QQ群里谎称发生抢小孩事件 被治安处罚(图)(2) 查看下一页

2012年10月29日 08:52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对话

  事件当事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希望广大网民吸取我的教训”

  10月27日上午,记者在南宁市公安局凤岭派出所里见到王杰。一开始,王杰并不愿接受记者采访,他说:“我的生活好不容易恢复了平静,我不想再成为大家的话题。”最后,在记者(简称记)和民警多次沟通下,王杰(简称王)本着一种“澄清谣传”并提醒广大网民的态度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当初为什么要发布“有人抢小孩”的信息?

  王:10月10日左右,我的爱人到小区楼下散步,听到有人说隔壁小区有小孩被抢,大致是人贩子开着车看到路上有小孩就抢上车,我爱人回来后转述给我,我听到这消息挺震惊的。出于善意,我就在小区里有小孩的业主群里发布这件事。

  记:除了在QQ群,你还在哪里发布过吗?

  王:没有了!因为这个消息我没有去核实,所以只在业主QQ群里传。而论坛、微博上发的QQ截图则是别人处理过的,他们截取一些我在不同时间说的话,并乱拼在一起,甚至有些不是我说的也放到了我的名下。

  记:你发这则消息前是否想过其后果?

  王:我没有去核实这个消息的真实性,当时我也明白这不一定真实,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就在业主Q群里给各位家长提个醒。我发的时候并没有想过会造成社会恐慌,只是善意提醒,没想到事情完全超过我的预料,也不在我的控制范围之内。

  记:针对这起造谣事件,你能否给广大网民一些提醒呢?

  王:是我个人失误,我也为这个失误承担了责任。我不应该将没有核实的情况传出去,造成社会恐慌。我希望广大网民吸取我的教训,不要在网上乱发布信息,尤其是易引发社会恐慌的消息,就算是出于善意也不行。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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