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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破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 缴获炸药1745公斤

2012年11月01日 18: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崇左11月1日电(黄胜东)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公安局1日介绍,天等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当场缴获非法自制炸药1745公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0月28日,天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农福华带领民警对上映乡亮钦村上弄屯光大采石场检查时,发现该采石场有多处炮眼以及其他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的痕迹,但警方并没有该采石场购买炸药的审批记录。民警们还发现采石场山坡上堆着几十袋“化肥”,每袋“化肥”用白色编织袋包装好,上面写有“红河牌复合肥料”字样,现场有刺鼻的硝酸氨气味,两堆“化肥”旁都有一口大铁锅,锅壁并没有用来炒菜的迹象。

  民警们打开编织袋仔细检查,发现里面装有白色颗粒状物质,从气味、色泽、颗粒形状分析加上经验判断,编织袋里的“化肥”正是自制炸药的成品。民警立即将在场的犯罪嫌疑人何某、陆某抓获,当场缴获获自制炸药57袋共计1745公斤,以及自制炸药工具一批。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何某、陆某均系男性,45岁,广西百色市靖西县人,今年7月份来到天等县上映乡亮钦村上弄屯,承包了一处采石场,两人无合法证件,属非法采石场。为了盈利,两人铤而走险,购买硝磷酸铵复合肥料、柴油等原料,按比例放入大铁锅加工调配制成炸药,用于放炮炸山、开采石料。现场缴获的自制炸药系私炒,性能极不稳定,极易引发自爆安全事故,加之露天存放,缺乏监管,极易发生爆炸物品被盗案件,不管发生安全事故还是被盗案件,后果均不堪设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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