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笨贼“研究”失主手机误将自己自拍照传到网上

2012年11月02日 17:08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玩失主手机 误传自拍

  微博现贼影 笨贼落网

  物业公司保安监守自盗,多次盗窃楼盘销售部员工财物。昨日,记者从桃花派出所获悉,这名自鸣得意的保安“研究”盗来的手机时,将自己的自拍像发到了失主的微博上,将盗窃行径暴露。

  今年9月开始,南昌大桥旁云锦路一家新楼盘的物业公司发生多起蹊跷盗窃案,销售部员工的财物先后三次被盗,而且没有留下任何偷窃痕迹,也没有可疑陌生人出入。

  接到报案后,辖区桃花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找来多人询问,但却没有丝毫头绪。直至10月31日下午,销售部男员工小周突然发现有人使用他的新浪微博账号登录,并发了一张自拍照片,而且根据信息显示,发送图片的手机型号与他被盗的手机型号一模一样。尽管图片很模糊,但经过物业工作人员辨认,发现此人居然是物业公司的年轻保安张某。

  警方当即找到张某进行询问,心虚的他矢口否认偷窃行为,当被问及为何知道销售人员小周的微博账号和密码,并用对方丢失的手机传送自己图片时,他终于低头承认了所有盗窃事实。

  原来,8月20日,张某应聘当了物业公司保安后,工作了1个月时间发现公司销售部进出人员很多,而晚上经常不锁门。于是,张某留了个心眼,趁自己晚上巡逻时偷偷地溜进销售部盗取财物。据张某交代,他先后三次盗得手机两部、加油卡两张、移动充值卡九张。

  可没想到,张某用小周的手机自拍了几张图片后,因为不熟悉键盘操作,居然开启了“美图”功能,并不小心通过自动上传功能把自拍照发到了失主的微博上。

  目前,张某已被警方刑拘,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熊志辉 张晓斌 记者张宁江)

【编辑:张志刚】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