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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模仿警匪片作案 行窃怕被发现盗走“监控器”

2012年11月05日 15:3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入室盗窃的小毛贼不算少,连带着把监控设备偷走的还真没几个。盗贼蔡某喜欢看警匪片,他在入室盗窃时,学着警匪片里的情节破坏监控设备,还顺带把监控器偷走。今天上午,大兴法院审理了蔡某涉嫌犯盗窃罪一案。

  此案由大兴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审判员童芸担任主审法官,并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检方则由大兴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担任公诉人。据检方指控,2012年5月,被告人蔡某翻窗进入大兴区一饭店内,趁无人之机,盗窃放在吧台抽屉内的现金5万元人民币。期间,蔡某看到店内有监控设施,遂将监控连接器一同盗窃,后被告人被抓获。检方认为,蔡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据了解,这并非蔡某首次作案。早在2009年12月,他就因盗窃被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行政拘留13日。在法庭上,蔡某说,作案当天,他在网吧上网,一直从晚上7点多上网到凌晨3点左右。从网吧出来后,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个饭店,饭店工作人员忘了关窗户,蔡某想起欠别人100块钱,就临时起意盗窃。他从窗户钻进饭店,然后从收银台翻出5万元。蔡某说:“一开始我确实是想进去拿100元钱还人的,后来看到钱那么多,就全偷了。”该饭店有监控设施,因害怕被监控录像拍到,蔡某索性把监控连接器也一并偷走。

  作案时,蔡某还在收银台数了数到底有多少钱。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他匆忙中掉了1万元,剩余的4万元存到他的银行卡里,在被抓获时,这4万元也被他挥霍一空。蔡某表示,他愿意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受警匪片的影响,一些盗贼在作案时和蔡某相似,开始注意破坏监控设备。去年底,黄某用口罩和帽子把自己遮个严严实实,从窗户钻进一家公司,他进入监控室拆下电脑硬盘和内存,确信监控失灵后摘下帽子和口罩,明目张胆地到仓库、吧台等处盗窃高档香烟30条,茅台酒两瓶,现金1000多元。不慌不忙干了一个多小时后,背着大包拎着小包逃离了现场。但是,警方事后发现,黄某误把音响控制电脑当成监控电脑,监控系统完好无损。

  在蔡某一案中,据公诉人介绍,蔡某当庭的供述并不属实。在作案前,蔡某一路踹了好几家商店的门,他说其盗窃的饭店窗户没关,但是根据调查,该饭店窗户是关着的,是被蔡某破坏后钻窗进入。而蔡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蔡某及家属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蔡某悔罪态度好,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有悔罪表现,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对蔡某判处有期徒刑两至三年。

  因蔡某属于未成年人,其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也参与了庭审。蔡某的家长表示,这两天就会努力凑齐5万元还给被害人。而法官则对蔡某说:“希望你接受这次教训,看在自己父母这么辛苦的分上,以后好好改造。”

  大兴法院今天未对此案作出判决。(杨昌平)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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