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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原民政局长涉嫌受贿400万受审

2012年11月06日 14:5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60岁的李治臻被押入法庭后,关于他“落马”的种种传闻及猜测,终于可以画上句号。6日上午,广州市民政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李治臻,被控受贿罪在市中院受审。检方指控李治臻的受贿事实共10项,受贿总额达400多万元。对此,李治臻表示,实际数额没有指控那么多。

  今年4月底,广州市纪委的一则通报引人关注,称广州市民政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李治臻及市民政局巡视员许千里,因涉嫌受贿等严重违纪问题,经市纪委常委会批准,被实施“两规”调查。当时,通报会上并未披露更多详情。

  根据简历,李治臻2006年至2011年8月,任广州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2011年9月任广州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外界形容他处于“半隐退”状态。

  李治臻被调查后,有说法是与归属民政领域的福利彩票和殡葬等业务有关,但该说法一直没有权威渠道证实。而且,其涉嫌受贿的数额,也始终未见公开披露。

  6日上午近10时,李治臻被法警带入法庭。随着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李治臻案水落石出。

  根据起诉书,李治臻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共有10项,其中9项发生在其任职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其涉嫌受贿的总额为400多万元现金及财物一批。

  对于指控,李治臻表示,他确实违反了党纪国法,但收受许千里等人贿赂的数额没有指控所说得那么多。并且,他在2011年9月后就不再任民政局局长,起诉书上部分指控时间不对。(记者董柳)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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