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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为“捞”弟弟唆使行贿人翻证获刑两年

2012年11月07日 09:21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为“捞”弟弟,哥哥唆使行贿人翻证……

  中学校长时侠利因涉嫌受贿罪被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查处,其胞兄时侠刚为了能“捞”出弟弟,先后找到相关证人,让他们翻证改口。最终,弟弟没“捞”上来,哥哥近日也因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两万元贿款变“灯管”

  2011年6月,时侠利因涉嫌受贿罪被睢宁县检察院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查明,时侠利涉嫌收受杨某、白某、刘某等人贿赂计5万余元,其中两次收受杨某现金共4万元。时侠利对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供述得到了行贿人证言等证据印证。2011年7月7日,时侠利被刑事拘留。但几天后,时侠利却突然翻供。

  时侠利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称,杨某所送的两万元,是他帮杨某联系生意的“业务费”,事后他曾多次到徐州、宿迁等地帮杨某联系校园雕塑生意,这钱也都“花得差不多了”。

  时侠利还称,在白某给自己的8000元中,有5000元是他向白某“借”的,事后不久就还给白某,其余被他用于“协调关系”;至于刘某,实际上仅送给自己5000元,这些钱也被作为刘某承建工程的“审计费”。

  就在时侠利将自己的罪责推脱得一干二净之时,杨某给检察官发来短信,也称第二次行贿“没送成”。杨某称,他当时是准备了两万元现金,装在一个塑料袋内,但去时侠利家送钱时却不小心“拿错”了塑料袋。事后他才知道,送给时侠利的是一只刚买的“节能灯管”。不久后杨某又寄给检察机关一份内容与手机短信相同的“情况说明”。

  面对突然变化的证据,检察机关经研究后认为,时侠利提出的辩解与事实不符,相关证人的翻证与情理相悖。

  软磨硬泡让行贿人改口

  2011年8月3日,“出尔反尔”的杨某再次被“请”进了检察院。惧于法律的威严,杨某很快交代了自己翻证的缘由。

  原来时侠利“出事”后,时侠刚终日坐卧不安,绞尽脑汁盘算着为弟弟开脱罪责。他几经辗转联系上了杨某,想让杨某“拉”时侠利一把。

  “我听说时侠利只承认收了你两万元,你只要向检察院说第二笔的两万元你没送就行了,其余的事你不用操心。”经不住时侠刚的软磨硬泡,杨某勉强答应。时侠刚当即与杨某编造了第二次送时侠利两万元因“拿错塑料袋”、行贿未成等情节,并通过杨某手机短信发给了办案检察官。

  收到杨某翻证短信后,办案检察官让杨某来检察院把事情说清楚。心虚的杨某又赶紧找到时侠刚商量对策,为防止杨某漏出破绽,时侠刚还以检察官的口吻对杨某进行一番“模拟”询问。令杨某没想到的是,时侠刚还悄悄地将两人之间的“问答”给录了音。

  白折腾还赔上了自己之后,时侠刚又多次打电话威胁杨某,要其继续作伪证,否则就拿自己的“一条命”换杨某全家四条命。时侠刚还分别上门找到向时侠利行贿的白某、刘某等人,软硬兼施让他们书写为时侠利开脱的虚假证明。

  2011年9月27日,睢宁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被告人时侠利提起公诉。时侠刚通过律师将行贿人书写的虚假证明以及对杨某“模拟询问”的录音等所谓的“证据”提交给法庭,企图混淆视听。

  2011年11月23日,法院经审理,时侠利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2011年11月11日,时侠刚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近日,时侠刚因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威)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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