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违规操作泵车致2人死亡 获刑1年6个月
2012年11月12日 08:5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违规操作泵车致两人死亡。经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6日,混凝土泵车操作员李佳被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1年10月,枣阳市某混凝土公司租用随州市某运业公司的一台混凝土泵车,李佳和冉某(在逃)受公司指派操作该泵车。同年12月20日下午16时许,李佳和冉某在枣阳市南城虹景花园二期工程工地操作混凝土泵车灌注混凝土。其间,两人未按规定检查、选择具有承载能力的支承地面,所选择的泵车支腿支承地面不具备承载能力,致使泵车在工作时前右侧支腿下陷、泵车整体倾斜,泵臂砸中正在工地施工的齐某、张某、马某,致使张某、齐某死亡,马某受伤。鉴于李佳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梁军 李晓辉)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