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用女友裸照索要分手费被捕

2012年11月13日 14:33 来源:天山网 参与互动(0)

  在相识一周年的纪念约会上,陆海提出为已分手的女友李芳拍摄裸照以做分手留念的“痴情”要求,李芳答应了,但她没想到,男友竟用裸照来威胁她。

  11月8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霍城县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日破获了一起敲诈勒索案,陆海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竟以手中女友的裸照实施非法行为。

  女友提出分手遭拒

  据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陆海今年22岁,原籍河南,一直在霍城县清水河镇打工,业余时间喜欢泡在网吧里上网聊天。

  去年10月1日,陆海在网上认识了受害人李芳,李芳比他小两岁,独自在清水河镇的一家超市打工。随着聊天次数、时间的增加,他俩都从彼此敲出的字里行间感受到了温暖,两人相见恨晚,感情火速升温。

  两个多月后,陆海和李芳见面了,很快,两人就同居了。

  今年6月的一天,李芳的父母突然站在了她面前,原来,两位老人坚决不同意两人恋爱,特地从惠远镇的家里赶来,他们希望女儿跟他们回惠远镇生活、工作,以此断了和陆海的关系。

  李芳试图说服父母,但两位老人态度坚定让她无计可施。她向陆海提出分手,而陆海坚决不同意和她分手。

  随后,李芳跟随父母回到了惠远镇。但陆海仍时不时就和女友联系一下,并希望和李芳复合,而李芳没做任何表态。

  他诱骗女友拍裸照

  今年10月1日,是陆海和李芳相识一周年的纪念日。当天,陆海多次给李芳打电话,希望其到清水河和他见个面,李芳均一口拒绝了他邀约。见李芳态度坚决,陆海说“不来我就自杀”,李芳只好答应了。

  10月2日,李芳瞒着父母赶到了清水河镇。两人在之后的聊天过程中,说起了当日被迫分手的事,但此时的陆海“冷静”了许多,他一脸“痛苦”地对李芳说:“我答应会和你分手的,保证今后都不会再纠缠你了,但我想给你拍一些裸照,我想留个纪念……”

  见陆海语气十分诚恳,李芳最终答应了。

  那天离开清水河镇后,李芳发现,陆海又变卦了。

  用裸照索要分手费

  10月21日,因不堪忍受陆海更为频繁的纠缠,李芳再次向陆海提出了分手。

  陆海被激怒了,他乘车直奔惠远镇,见到李芳后,亮出了对方当日让他拍摄的裸体照片威胁说:“你玩弄了我的感情,现在又要说分手,分手?可以!给我赔1万元分手费,不然,我就把这些照片发到网上!”

  李芳又惊又怕,无奈之下,她再次答应了陆海的无礼要求。

  见李芳答应了自己的要求,陆海“心软”了,念在往日恋情的份上,他萌发了“恻隐之心”,主动提出把1万元分手费压低一半。至于那5000元的分手费,陆海提出李芳可以分5期给他,未来5个月,他每个月都要收到1000元。之后,他又让李芳写下了一张支付分手费用的《分期付款保证书》。

  回家后,李芳哭着对父母说明了一切,两位老人商量后决定立刻报警。

  10月23日,了解了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后,清水河镇派出所的民警随即展开了案件的调查工作。

  经过严密的排查走访,10月24日,警方在陆海的出租房内将其抓获,并找到了尚未流传出去的五六张李芳的裸照。

  “我太后悔了,我真不该用那些手段伤害我深爱的女孩,我知道错了,希望她能原谅我……”被关进看守所半个多月来,陆海每天都在懊恼中度过。(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新疆都市报 记者徐阳 通讯员仇璐云 邓涛报道)

【编辑:马婷婷】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