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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建议限定条件让飙车合法化 或能减少伤亡悲剧

2012年11月16日 16:2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鹰
漫画 陈春鸣
漫画 陈春鸣

  非法飙车的合法遐想

  不时有媒体报道,也听交警朋友不止一次讲过这样的“精彩故事”:某夜,一群飙车党聚集在一些相约的路段玩飙车,有的还有附带设赌下注。忽然,警灯闪烁,警察从暗夜中突现,飙车玩家顿时作鸟兽散,被当场查获的,只好垂头丧气接受处罚。第二天就有警察奇袭飙车党之类的媒体报道。这就是传说中也是现实中的大陆版飙车,在路网发达豪车众多的珠三角,灯火阑珊之后时常上演。

  在赞叹警察尽职和对飙车党活该落网的诅咒中,不禁有了另一种设想:可不可以在附加若干条件的情况下,让飙车合法化呢?基本内容包括:经过车友会之类的社会组织申请,缴纳公共资源使用费,经过公告,在某个月的周末,在某些车流量不大的路段,允许民间赛车。应该说,理论上具有合法性:既然允许什么拉力赛之类商业性、专业性赛车,也应该允许民间性、娱乐性赛车。理论上有许多好处:车友有了一种合理合法的玩法,不然车的性能老是无法检验,手痒心也痒,跑车的高时速白设计了;公家可以收取适度的费用,保险公司还可以开发特种保险,汽车品牌商家趁机做广告;闲来无事的人们也可以观看和评论;警察也不用冒着风险熬更守夜地辛苦;非法飙车导致路人伤亡的悲剧也应该明显下降,等等。这样,非法飙车摇身一变,成了飙车嘉年华,皆大欢喜不好么?

  这样的设想当然是无聊的遐想,说不定会惨遭拍砖。不过,作为一种提议,表达出来,大家来议论议论,总归没有什么危害。即使最后并没有获得认可,民间甚至官方机构举行个听证会之类,也算是一种公民意识的培养和教育。

  让非法的东西合法化,其实也是一种基本的社会管理方法,古今中外都是如此。比如有很多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指标或超指标生孩子,当然要处罚,但是接下来,非法的孩子总得合法化,否则没有户口等于社会没有这个人,于公于私都是隐患。美国那边,早期禁酒,所有的酒类买卖都违法,后来实在觉得过分,也就基本上取消了禁令,只规定对未成年人禁售。即使现在,美国也隔些年就要收编一下非法移民,让那些较为“守法”的偷渡客具有合法的居住权利。

  一个健康的社会,必然会有一些禁止。人们也明白,一个社会,有些事情是绝对禁止的,不存在合法化的可能,如像杀人放火、吸毒贩毒。但是,社会中绝大多数事情的禁止,总是限制性禁止,也就是只对特定的人、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采取禁止。例如对少年儿童和老人,就不能发放驾驶执照,只是不同的国家掌握具体尺度不太一致。对禁止与允许的把握,就是管理。

  现实社会的复杂纠结,已然没有了绝对的自由,人们大都处在某种禁止和约束之中。禁止本身不是目的,只是为了保证一种秩序。一个社会并不是禁止越多越好,相反,禁止得少一些,恰当一些,才是真正的合法性充足的社会。况且,禁止越多,可能腐败越多,因为总是会有一些人想通过行贿的方式去打通那些掌握禁令的人。

  要不要禁止,怎样禁止,都拿出来大家讨论和监督,你一言我一语,这就是和谐幸福美丽的社会。(王鹰)

  (作者系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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