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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岁男子租来单元楼出售 两个月骗取8人220万

2012年11月19日 09:48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这是犯罪嫌疑人孟某伪造的土地使用证和购房合同。
这是犯罪嫌疑人孟某伪造的土地使用证和购房合同。

  62岁嫌犯这样行骗

  开公司缺少资金,62岁的法人代表孟某就虚构了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短短2个月里便以预售商铺为名诈骗他人200多万元。新城警方破获了这起合同诈骗案。

  受害人报案

  花巨额买商铺 感觉自己被骗

  2011年8月,在东郊做鞋子批发生意的付女士突然收到一条手机短信,说在含元路有个“××公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正在预售商铺。当时她没在意,没想到第二天对方又打来电话,让她去售楼部看看。听对方介绍,他们的房子是临街商铺,1平方米的价格只有2万多元,比当时4万多元的市场价低好多,付女士便动了心,当天就向对方交了1000元的定金。此后,她又去过售楼部几次,看到去那里的人很多,便下了决心,不久,她就向对方交了50万元。

  过了一段时间,付女士路过含元路时却发现工地仍未动工,而且此后多次去看都没有动工的迹象,她便对这个项目产生了怀疑。经多方要求,对方退给了她25万元,但剩下25万元却一直没有退还。今年10月初,感到自己被骗,付女士便向公安新城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

  警方调查

  虚构项目 老板逃跑

  接到付女士报案后,新城分局经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在此过程中,一位姓曹的先生也报案称自己被“××公寓”骗走27万元。

  经过调查走访,民警发现,所谓的“××公寓”项目的开发商陕西某开发公司是一个虚假注册的公司,老板孟某电话已关机,办公地也已人去楼空。而所谓的项目所在地属于另外两家单位,且近年来并无开发和转让的意向。同时,民政部门和当地街办也证实,“××公寓”所称含元路副一号的地址并不存在。大量证据表明,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合同诈骗案,警方遂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孟某实施抓捕。

  经侦查,民警发现孟某已逃往河南郑州。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11月7日晚,民警终于将犯罪嫌疑人孟某抓获。

  嫌犯诈骗

  8名受害人被骗200余万元

  民警介绍,孟某今年62岁,新城区人,1991年曾因雇佣妇女卖淫被劳动教养3年。2005年,他在西安注册了一家公司,想经营房地产,但由于没有资金,便产生了用预售楼盘行骗的想法。2011年8月,他先伪造了土地使用证,又自己虚构了“××公寓”项目,制作了设计图,同时在含元路附近租了一个单元楼当售楼部,大量印制售楼信息,并从网上招聘来一批销售人员,便开始以远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外“售楼”,进行诈骗活动。

  目前警方已经查明,共有8名受害人被骗200余万元。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民警提醒

  对“超低价”一定要辨别真伪

  “通过这起案件,我们提醒广大群众,在置业时一定要谨慎。”昨天上午,公安新城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那些所谓超低价或者利润丰厚的许诺往往存在风险。民警说,投资前要尽可能地了解项目的真伪,如果没有确切的信息辨别真伪,就不要轻易付款,以防上当受骗。  (文/图 记者杨小明)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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