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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犯绑架勒索不成拔人质6颗门牙 在其面部刻字

2012年11月19日 15:0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13年前,广州人刘志深3次参与设“计”绑架他人,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16日上午,他被指控犯绑架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资料显示,刘志深13年前参与绑架3人,一次在没有收到赎金后,同案人竟残忍地敲掉了被绑架者的6颗门牙,并在其面部刻下了三个字。

  早在1998年底,31岁的广州人刘志深就与同案人郑文、沈晓晖、徐安峰等人密谋实施绑架。他们商定,由郑文及刘志深在澳门赌场通过放高利贷物色作案对象并带回广州,沈晓晖与徐安峰则在广州负责接送和看守被绑架人员。指控显示,一个月内,他们作案3起。

  1999年3月6日,刘志深将欠郑文借款港币5万元的被害人姜某从澳门骗到广州。沈晓晖接到郑文的通知后,即与徐安峰驾车到广州市世界大观路口接应,将姜某劫持到关押地点,然后由徐安峰组织同案人王某(已死亡)、吴某(在逃)看守。随后,刘志深等人打电话向姜某的家属勒索人民币47万元。3月12日,他们在收到赎金后将姜某释放。为此,刘志深分给沈晓晖人民币17000元、徐安峰人民币5000元。

  半个月后的3月30日下午,刘志深在澳门赌场将欠下郑文借款港币51000元的郭某诱骗到广州,并与同案人一起将郭某劫持到关押地点,随即打电话向郭的家属勒索人民币30万元。4月2日中午,由于没收到赎金,郑文指使沈晓晖等人殴打郭某,用老虎钳将郭的门牙拔掉6颗,并在其额头及面颊上文上“欠还钱”三个字后于当晚释放。

  同年4月初,刘志深将在澳门赌场欠下郑文借款港币50000元的胡某诱骗回广州,以同样的方式,向胡某的朋友张联合勒索港币10万元。4月14日和16日,在收到张联合两次共将赎金人民币117000元存入刘志深等指定的银行账号后,他们将胡某释放。后来,刘志深分给沈晓晖人民币6000元,分给徐安峰、王某、吴某各人民币5000元。

  今年年初,逃亡多年的刘志深归案,并于3月1日被逮捕。 (记者董柳、通讯员马伟锋)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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