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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搞传销发展434个下线被判刑

2012年11月20日 15:02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2010年,昌江石碌镇的郑某,被一男子拉入传销组织,随后郑某以发展下线的方式组织传销,共发展下线434人。近日,昌江县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据悉,郑某也是该院首例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的被告人。

  经查,2010年10月,林某等人来到昌江县石碌镇,向郑某详细介绍了幸×缘公司的运营模式和公司的工资制度,经过林某的介绍,郑某购买了幸×缘公司的福×茶、营养餐等产品,成为林某的下线,林某告诉郑某如果能发展下线购买幸×缘公司的产品满1000盒就可以成为幸×缘公司的会员,并每个月得到幸×缘公司给的分红,每月通过幸×缘公司的员工管理系统领取薪酬及返利。到2012年3月,被告人郑某共发展下线55层,434人,成为三星级业务经理。郑某的薪酬及返利也从刚开始的每月1200元升到15000元。

  昌江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郑某为了获取更多的薪酬和返利,积极发展下线,组织其他人员参与传销活动,在传销组织中作用较大,系领导者。但鉴于其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故判处郑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记者 王忠新 通讯员 麦兆堂 卫伟)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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