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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报刊编辑部主任挪用订报款获刑5年半

2012年11月21日 09:10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因为没车,接放学的儿子时被拒;聚会中看同学出手阔绰,又受刺激。此后,原本兢兢业业的田某,开始通过挪用订报款等手段从单位“弄钱”。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因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田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目前已入狱服刑。

  自感窘迫,他打起订报款的主意

  今年40多岁的田某,在中学生时事政治报当编辑部主任。2007年前发生的几件事,“刺激”了田某。

  有次去接放学的儿子,儿子说以后不让接送了,原因是“没车会被同学笑话”;不久后同学聚会,田某看到大学时远不如他的同学个个出手阔绰。他意识到了自己的窘迫。部门的订报款,成为他的目标。

  田某负责的编辑部承担发行任务。客户的订报款,可存入编辑部主任的个人账户,再由主任转交给报社。田某说,2007年3月,他用订报款里的30万元买了基金,3个月后盈利8万多元,在报社要求结算时,他归还了这30万元。有次投资失利后,他将订报款存为定期拿利息。2009年9月,妻子看中一套超百万元的房子。田某的存款只有30多万元。此后,田某不再及时上交订报款,对财务部门的催促也一再拖延……

  经查明,他挪用公款66万元

  今年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接到举报信,开始对田某立案侦查。除查明田某挪用公款66万元的事实外,还发现田某家中有5套房产,加上基金、存款、国债等共计500余万元。其中绝大部分财产都在田某名下,他的妻子并不知情。

  扣除田某夫妇的正常收入和能说明来源的家庭财产,对于83万余元的家庭财产,田某也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前不久,田某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目前已入狱服刑。 (河南商报记者李江瑞 )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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