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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饮酒过量死亡 3名酒友赔偿近7万元

2012年11月21日 11:02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一男子与朋友聚会喝酒,因饮酒过量引发心力衰竭死亡,其家人认为是同席的几位酒友劝酒致其死亡,一纸诉状将酒友告上法庭。昨日,象山法院审结此案,判决3酒友承担10%民事责任。

  去年5月的一天,张山与朋友赵军、钱波、吴斌3人到市内一农庄吃饭,爱热闹的赵军随后又叫来自己4位朋友加入饭局。席间,两拨人马聊得热火朝天,你一杯我一杯。本来身有疾病不适合大量饮酒的张山,也在酒友们的热情招待下,喝得酩酊大醉。

  饭局结束,张山已不省人事,赵军等3人将张山送回单位,让他自己在车内休息“醒酒”,没想到,张山这一睡再也没有醒过来。

  接到张山“喝死”的噩耗,张山的家人十分震惊,他们认为张山的死亡都是几位酒友无度劝酒造成的后果。一怒之下,张山的家人将赵军等7位酒友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损失20万元。

  在张山死亡后,赵军、钱波、吴斌3人出于愧疚曾向其家人补偿了近7万元,在接到法院传唤后,3人认为自己已经承担了相应责任,不应该再另行赔偿。而另外同列为被告的四名酒友则大呼冤枉,说他们在饭局前根本就不认识张山,既不知道张山身体有病,席间也没有强迫张山喝酒,所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详细的审理,象山法院承办此案的法官认为,张山在明知自己身有疾病的情况下,仍过量饮酒,对其自身死亡的后果必须承担90%的责任。而赵军、钱波、吴斌3人作为张山的朋友,应该比其他酒席参与者承担更多对张山的照顾、护送和通知家人的义务,但3人没有做到,致其喝多后在车上猝死,应该承担10%的责任。但因3人之前已超额赔付,现在不须再另行赔付了。

  而另4名酒友并不知晓张山的身体状况,且无证据证实他们劝了酒,所以不应承担责任。(桂林晚报 记者阳颜 通讯员石小娟)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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