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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3年摧毁涉拐团伙364个 解救妇女儿童2300人

2012年11月21日 11:21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公安厅获悉,2009年全国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以来,陕西省公安机关动员社会力量,统筹各方资源,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反拐打拐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截至10月底,全省共摧毁涉拐犯罪团伙364个,破获各类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500余起,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2300余人,抓获拐卖犯罪在逃人员314名,其中公安部A级通缉在逃人员3名,采集打拐DNA血样1966份,通过DNA比对帮助群众查找失踪儿童69名。

  为了全力推进“打拐”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陕西省各级公安机关成立“打拐办”,定期召开反拐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打拐”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打拐办”对拐出、拐入问题突出的地方,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整治建议,及时协调检察院、法院,对重大拐卖案件快诉、快审,安定民心。

  各地派出所、刑警队等一线实战单位接到儿童失踪报警,快出警、快勘查、快采血、快破案,力争“发一起破一起”。对积案,每个案件组织一个专班,坚持不懈开展侦查。对跨区域拐卖儿童、妇女的团伙案件,改变过去由一个地方为主侦查、其余涉案地方协作的做法,凡是案件涉及的拐出地、拐入地、中转地公安机关同时立案并做好侦查、解救工作,对团伙案件深挖细查,做到“案不漏人、人不漏罪”。

  同时,陕西省公安机关联合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打击“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儿童乞讨”和“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集中行动,加强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发现利用婴幼儿或未成年人乞讨的,现场取证,调查盘问。对无血缘关系、来历不明和疑似被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立即控制犯罪嫌疑人,解救未成年人。对街头流浪乞讨和被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一律免费采血,并加强与民政、卫生、城建等部门合作,妥善安置被解救的儿童。对一时找不到父母的儿童,及时送往救助站、福利院进行救助。(记者阮仕喜 通讯员王宝仓)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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