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四川雅安特大贩卖婴儿案2名主犯被判死缓

2012年11月21日 18: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成都11月21日电 (伍子刚 胡宇)21日,记者从四川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四川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拐卖儿童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主犯蔡连朝、陈洪芬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其余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至15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5日,蔡连朝、陈洪芬邀约郭训英、阿好木尔呷、鲁木各、吴宗美,以贩卖婴儿牟利为目的,采取购买婴儿后,以一名男婴3-4万元、一名女婴1-2万元的价格将婴儿贩卖到山东、福建、河南等地,先后先后九次共计贩卖婴儿14名。2011年5月5日,蔡连朝、郭训英、阿好木尔呷准备将3名婴儿卖到山东东明,途经石棉县时,被石棉县公安机关当场挡获。

  四川雅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六名被告人以贩卖为目的,收买、贩卖、接送、介绍买卖婴儿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主犯蔡连朝、陈洪芬共贩卖婴儿13名,属情节特别严重,且系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刑、在刑满后五年内又犯罪的累犯,依法分别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其余四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三年不等,作案工具夏利牌轿车一辆及手机四部予以没收。(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