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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抢走儿子妻子投诉无门 律师称存在法律空白

2012年11月22日 09:1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儿子只有4个月的阿晴一脸绝望来到了广东省妇联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原来,她还在襁褓中的儿子被丈夫从公园抢走之后,至今杳无音信。据统计,从今年10月8日到11月15日,广东省妇联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接到了4宗夫妻一方抱走或藏匿孩子的投诉,其中3宗是丈夫或夫家抢走或藏匿孩子,一宗是女方抱孩子远走。专家介绍,婚内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在法律尚无相关规定,解决办法唯有离婚,由法院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并保障另一方的探视权。

  案例一:老公抢走4月大儿子

  阿晴来自陕西西安,四年前跟来自广东清远的阿勇相识相恋。去年,他们在广州买了房并结婚。婚后,两人发现性格不合。在今年6月,就在两人的吵吵闹闹中,他们的儿子出生了。

  阿晴说,两人决定等儿子上完户口就离婚。然而,就在10月中旬的一天,在又一次的争吵之后,阿勇趁阿晴抱着4个月大的儿子到附近的公园散步时,一把从她手中将孩子抢过,拦下一辆出租车,扬长而去。起初,阿晴以为他只是把孩子抱回家了。可是,当她回到家,却未见丈夫和儿子的踪影。她打阿勇的电话,电话已经关机。她去阿勇的清远老家,婆婆说他们并没有回去。她去阿勇工作的单位,但同事说阿勇也没有回公司。自此,阿勇和他们4个月大的儿子一直杳无音信。

  案例二:丈夫卷款带娃跑路

  阿红是辽宁鞍山人,12年前就与今年48岁的阿健在广州一起生活,6年前正式结婚。去年年初两人生下一个女儿。阿红说,阿健一直没有上班,整天喜欢在家打网络游戏。而她开着一家小公司,夫妻关系虽然一般,但生活还算平静。可是,最近她经营的公司发展不顺,欠下了一笔债。突然有一天,她发现阿健将家中30多万元存款全部提走了,和他一起失踪的,还有只有18个月大的女儿、户口本和两人的结婚证。

  让阿红绝望的是,当她发现自己“人财两空”之后,立刻来到当地的派出所报案,可是,警方说这是他们的家事,无法给她立案。

  律师:婚内探视权是法律空白

  专家:夫妻不应把孩子当武器

  广东省妇联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站长胡玲告诉记者,从今年10月8日到11月15日,广东省妇联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接到了4宗夫妻一方抱走或藏匿孩子的投诉,其中3宗是丈夫或夫家抢走或藏匿孩子,一宗是女方抱走孩子。“失去孩子的一方都一筹莫展,凭他们自己的能力又无法找到孩子和配偶。”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律师王飙尘说,对于婚内夫妻,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但孩子究竟该由谁抚养、怎么保障夫妻一方的探视权,法律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婚内夫妻一方将孩子抱走或藏匿,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并不违法。”她说,“这对于夫妻中的另一方来说又是不公平的。对这一问题,在法律上是一个空白。”

  王飙尘说,这种婚内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即使告到法院,法院也不会受理。“唯一的办法就是离婚,由法院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并用法律来保障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胡玲也提醒,无论夫妻关系如何,父母都不应拿孩子作为攻击、惩罚对方的武器,而应把孩子的成长放在第一位。“孩子在小时候最好由母亲养育,这些孩子都这么小,尤其有一个只有4个月,父亲就让他离开母亲,这会让孩子从小没有安全感,对孩子是一辈子的伤害。” (记者黄蓉芳)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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