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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诈骗56万获刑11年 “假摔”3次逃避出庭

2012年11月22日 15:2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一位大学副教授以能够帮助他人孩子上大学、找工作等为由,先后诈骗十余人共计56万余元。从今年4月19日起,他先后以摔了一跤、撞在门上受伤为由,三次逃避出庭受审。然而他一躲再躲,终于没能躲过受审——法官和检察官们亲自来到看守所为他开庭。今天记者获悉,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庭审

  体育副教授

  诈骗56万

  49岁的朴哲松原为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副教授,在大学任教期间,教地板球、足球等项目,在招生工作中,是运动训练专业考务组的成员、足球项目考生的考评员,负责在专业课测试中打分。他利用当教授的便利,多次以能够帮他人孩子上大学、找工作以及在报刊上发表文章为名,先后诈骗56万余元。

  检方指控,经查,2010年1月至7月间,朴哲松虚构能够帮被害人门某办理其女儿上北京师范大学的事实,骗取门某9.6万元。朴哲松还以同样手段骗取梁某8.6万元。

  检察官介绍,朴哲松在考试之前给门某的孩子提供了往年的文化课考试卷,并在技能考试方面给其讲了一些运动专业的建议和指导,也帮着梁某的孩子准备文化课考试。在录取期间,朴哲松试图四处活动,但是由于招生制度改革没有结果,门、梁二人最终均未被录取。

  随后,门某与梁某要求朴某将钱退还给他们,朴某只还给梁某1.6万元,其余均未退还。

  此外,2010年12月至1月间,朴哲松又欺骗事主孙某称,可以让其孩子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实习,实习后可留下工作,先后让孙某给其3.6万元。他以同样手段先后骗取张某、刘某等二人共计近14万元。

  2009年至2010年,朴哲松还多次以答应他人发表文章为由骗取他人钱财。如他答应帮被害人吕某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先后多次骗取吕某4.5万元。朴哲松自称能发表的报刊多为大学学报,如《北京体育大学学报》、《沈阳体育学院学报》等,他以同样的手段先后骗取赵某、贾某等6人共计16万余元。

  检方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朴哲松刑事责任。

  追问

  1

  他为何三次逃避

  出庭受审?

  在法院审理期间,朴哲松多次以撞到门上等受伤为由逃避出庭受审,记者几次到法院采访庭审都落了空。

  今年4月19日该案件第一次开庭时,法官、检察官均已到庭,但法警却告知朴哲松进法院时摔了一跤,疼痛难忍、不能开庭。案件只好延期审理。此后还有两次通知开庭,朴哲松都以不小心撞到门上受伤等为由无法出庭,法院只好临时取消庭审。

  朴哲松为何屡屡逃避出庭受审?记者就此询问过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士,据分析认为,朴哲松因为是大学副教授,比较爱面子,加之不想认罪,所以用“假摔”的方法逃避。此外,因朴哲松练过体育,能使出一种类似防卫性撞击的方法,即他每次撞自己都不会受到重伤,但都能达到无法出庭的程度。

  北京中淇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告诉记者,类似朴哲松这样逃避庭审的举动并不可取,首先是被告因认罪态度不好,可能会加重刑罚;其次案件有审限的要求,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但案件因突发情况而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被告人确实有原因不能出庭,如被告人身体和精神状况允许,法院可以派人到被告人的住处或医院,进行就地审判。所以,任何人想逃避审判都是不可能的。

  因案件审限要求,前不久法官、检察官亲自来到看守所,对朴哲松进行庭审。海淀检察院的检察官张海鸥介绍,朴哲松看到法官和检察官到看守所给他单独开庭,只好出庭。由于庭审是在看守所进行,不是公开审判,朴哲松最初的抵触态度也大大转变,他当庭认罪并表态说:“谢谢法官、检察官对我的教育,我是罪有应得。”

  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朴哲松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2万元。

  朴哲松自称,他诈骗钱财是因为其姐姐患病,花费较多,自己的家庭条件也不好,所骗的钱财都用于偿还欠款、补贴家用等。

  但据了解,办案人员发现朴哲松在案发前曾多次往境外账户汇款。相关部门怀疑他涉嫌赌球,但因为取证困难,无法证实。检察官问朴哲松是否有赌球行为,他总是以沉默应对,对此不置可否。

  此外,朴哲松本人起初一直坚持自己不是诈骗,而是受贿,他认为自己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钱财。但实际上,受贿罪比诈骗罪的量刑还要重。受贿在10万元以上即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诈骗20万元才达到10年有期徒刑。检方在庭审中通过证人证言等证实了朴哲松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近年一些大学教授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追究刑责屡见不鲜。如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退休教授孙千佛因伙同他人诈骗140余名学生及家长,本人获赃款160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王蔷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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