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黄光裕民事索赔案开庭 举证责任分配成争议焦点

2012年11月22日 17:5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今天上午9点半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这是此类案件的第三次开庭,此次开庭有哪些最新进展?

  今天上午9点30分和下午2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此次原告仍是股民李某和吴某,两人要求黄光裕赔偿总数额为730万元人民币。今天的上午的庭审是在12:45分左右结束的,记者在二中院审理此案的法庭外采访到了双方律师。被告方代理人李默向记者介绍了今天上午庭审进展情况。

  李默向:今天开庭由于我们上次证据比较充分,所以我们就没有再提交新的证据,主要由原告方自己补充了几份证据,所以法庭进行调查第一部分是对他这个证据进行质证,第二方面,法院对于两次开庭需要了解的相关事实和重点问题进行核查。

  律师还介绍,今天上午进行了两轮法庭辩论,法官给了双方充分的时间发表自己的观点。最后双方都坚持各自意见,审判长宣布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

  此案是国内第一例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备受关注的原因不仅是判决结果将对股民产生深远影响,而且整个诉讼过程包括双方举证都将被作为范例。记者在采访中又了解到哪些特别值得关注的观点?

  由于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明确举证责任的分配,在整个采访中,双方对此一直持有不同意见。原告方代理人张远忠告诉记者,他认为这类案件属于特殊侵权案件,建议采用特殊的规则,而不是谁主张,谁举证。

  张远忠:这个案子是特殊侵权案件,因此应当适用特殊的举证责任规则,普通侵权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证券类案件包括虚假陈述,国内外如此,都是过错推定,由被告来反证质证清白,这是一个总的原则。我们这个案子审理过程当中,我也给法庭提出来,这是一个特殊侵权案件,因此在举证责任分配的时候,应当采用特殊的侵权规则,而不是采取用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而且这个相关证据,比方说内幕交易或者核实从事内幕交易的,交易多少金额等等,那么这个行为跟原告的损失是怎么个联系法的只有被告最清楚,如果被告不拿出这个证据那原告,打死,他也不知道怎么办,所以说,应当采用的是过错推定,由被告质证清白,不应该采用谁主张谁举证传统的侵权法的举证规则。

  对此,原告方代理人,也是杜鹃的代理律师赵国华为,此案只是一个普通侵权案件,并无特殊之处。

  赵国华:就是被告交易行为和原告损失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有因果关系肯定要赔,这是第一。由谁来证明,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他说特殊案件特殊在哪儿?它就一个侵权案件,只不过这个侵权案件发生在证券法里面,如果是特殊侵权,适用其他的举证规则,法律得有明确规定才可以。(孙莹 韩秀)

【编辑:姚培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