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南宁网民编发“偷孩子”谣言被罚200元

2012年11月23日 22: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宁11月23日电 (谭贵中 何炫科 王刚)近日,广西南宁一网民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一条他人“孩子被偷”及“现金被抢”的帖子,引发广大网民关注。警方随即介入调查,发现该帖子内容均不属实。11月23日,警方以违反治安处罚条例为由,对发帖人李某进行了口头教育及罚款200元人民币。

  南宁兴宁区警方介绍,据李某讲述,11月20日当天,他的同事为安全起见,约他一同前往银行取款。期间,他的同事跟他聊天说,近日在南宁某建材市场,一位父亲下车买烟回来后发现,坐在副驾驶的三岁小孩已被人偷走。另外,还有一位客户在银行取完两万元人民币后,在路上打电话时,包和现金被抢走。

  李某随即将同事的说话内容发到了当地的论坛上,该内容随后被人转发到微博,短短几个小时便被网友转发了2000多次。

  23日下午,在警方的安排下,记者与发帖人李某进行了接触。李某说,他发此帖的目的,是为了引起出门在外的人们注意看好自己的孩子和保管自己的财物。

  据介绍,警方在网络上发现该帖子后,于23日早上传唤李某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经走访发现,该建材市场附近近日确有小孩走失一事,但走失小孩当晚已安全寻回,并且在市场附近也未发生有人遭抢劫的事件,因而认定帖子中所描述的内容均是虚假信息。

  民警表示,尽管网络是虚拟的,但是网民在网络上的言行必须是真实的,必须是负责任的。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