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拿大包作“掩护” 3人团伙专偷公交乘客被抓

2012年11月26日 11:05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拿大包作“掩护”3人团伙专偷公交乘客被抓

  手拿着大包小裹,看到公交车来了,不立刻上车,而是盯着身边匆忙上车的人;上车后,紧跟着人流拥向公交车厢的最挤处,通过一种特殊的“手语”进行交流。他们是谁?想干嘛?近日,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刑警大队反扒中队成功“端掉”了一个流窜于我省四个地市的扒窃犯罪团伙,破获公交车扒窃案件5起。

  大包作“掩护” 车内游走找目标

  今年4月以来,双鸭山市2路和3路公交车上频繁出现扒窃案件。居住在双鸭山市的赵女士告诉记者:“我女儿前几天在卧宏桥站上车,下车后发现包里的四五百元钱竟然丢了,一定是在车上被偷了。”

  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刑警大队反扒中队单士国介绍,经排查,他们发现了在公交站点频繁出现由两男一女组成的“特殊乘车群体”,经常在早晚高峰和周末多密度上下车,有极大作案嫌疑。4月26日9时,反扒队员跟随三人乘上2路公交车,发现其中一名女子以背着的大包作掩饰,在车内来回走动寻找目标。“我们在公交车的前、后门都安排了侦查员蹲守,在他们‘得手’后准备下车的瞬间一拥而上,将三人‘现行拿下’。”单士国说。

  交流用“手语” 分工明确得手就溜

  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叶多介绍,这三人采用的作案手段极其隐秘,用“手语”交流,只要他们在公交车上锁定行窃目标,就会在车厢内用手“比划”。比如,他们一人在3路公交上看到一名女子背着挎包,互相用“手语”告知同伙目标的体貌特征并交流作案时的分工,之后迅速向被害人所在位置靠拢。他们作案时,经常是其中一人手里拿着大包裹作为掩护,另外两人分别进行扒窃及转移受害人视线,作案后会尽快下车。三人会结伴将所得非法钱财挥霍掉,主要用来喝酒、吃饭、上网和住宿,钱花光了再伺机作案。

  专盯公交车 隔段时间换个城市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张小志(化名)、张大峰(化名)、周小雪(女,化名),三人均为聋哑人,目前对从事扒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双鸭山警方已核实了三人从事的5起犯罪行为,涉案金额1万余元。

  据张大峰交待,他们三人结伙行窃已有一段时间了,公交车上人员流动性大,受害人在被偷后很难第一时间发现,他们可以在短时间内下车脱逃,所以选择在公交车上犯罪。目前,三人已连续在哈尔滨市、鹤岗市、佳木斯市和双鸭山市进行了多起公交车上的扒窃,隔一段时间换一个城市。

  警方提醒:

  冬季穿衣厚

  谨防“贴身人”

  叶多介绍,时值冬季及年末,扒窃犯罪嫌疑人常选择在商场、电影院、超市及公交车上进行扒窃犯罪,他们正是抓住了冬季人们穿着厚重,被害人敏感性下降,以及便于隐藏作案行为和工具的特点。在此,警方提醒市民,冬季出行时,应将包裹斜挎在前胸位置,尽量不要暴露在视线的盲区里,在乘坐公交车时,尤其要注意周围的“贴身人”。发现物品被盗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记者 战新宇)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