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63岁临时工上班路摔伤获赔近88万元

2012年11月26日 13:48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六安63岁杨老汉临时受雇,为该市一家公司搭建自行车棚,上班路上不慎摔伤。当事企业以老杨受雇于带班班长为由拒绝赔偿。日前,该市裕安法院判决当事企业承担赔偿87万余元,系六安市临时用工史上最高工伤赔偿案件。

  2011年7月10日早晨6点40分左右,杨某骑电动车到公司搭建自行车棚,在进公司大门不远处,摔倒身受重伤。杨某的伤情为颈椎骨折、颈脊髓损伤伴完全性瘫痪等。杨某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

  庭审中,安徽飞天管业有限公司认为,杨某是劳务市场雇佣的临时杂工,且在上班路上受伤;杨某受雇于带班班长李某,与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存在劳务关系,拒绝赔偿。

  法院认为,杨某是被告公司临时雇员,由公司发放工资,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原、被告间雇佣关系明确。原告已年满63周岁,伤残赔偿金年限按17年计算。依法判决被告安徽飞天管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杨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879738.72元。办案法官介绍,此案系六安市临时用工史上最高工伤赔偿案件。(安徽商报 古默 方荣刚)

【编辑:姚培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