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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吵架男子掏枪恐吓妻子 儿子报警其被判刑

2012年11月27日 15:12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近日,陵水县法院对被告人王某非法制造枪支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2月,被告人王某利用做装修工时捡来的钢管、钢铁等器材,在自家卧室里非法制造了一把长枪支。平时,王某将枪支放在卧室墙角的饮水机旁,用于看守果地和打猎物。2012年3月的一天,王某因琐事与妻子争吵时,竟拿出自己制造的枪支恐吓妻子,儿子吓得连忙报案。

  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王某持有的枪支缴获。经鉴定,王某自制的枪型物品被认定是以火药为动力且具有致伤力的枪支。2012年6月份,王某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一把,其行为己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告人王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判决后,被告人王某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记者 刘江浩 王忠新 通讯员 林小丽 杨小莉 王兵)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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