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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现盗猎候鸟猕猴事件 当地森林公安拟严防死守

2012年11月30日 08:2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多地发生盗猎候鸟猕猴恶性事件

  相关地域森林公安拟严防死守

  记者今天从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获悉,鉴于近期局部地区盗猎候鸟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突出,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涉及盗猎、运输、买卖、消费、加工等多个环节,可谓“全方位出击”。

  据悉,近期湖南、天津、江西、广西等地相继发生盗猎候鸟、猕猴等恶性事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现象在局部地区有所抬头,特别是盗猎野生动物和非法经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突出。

  专项行动要求全国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突出打击重点。其中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区重点打击盗猎行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集散地重点打击违法收购、运输、出售行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售、消费地区重点打击非法收购、加工、经营行为。

  针对盗猎野生动物现象,行动要求各地森林公安机关要联合野保、公安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野生动物迁徙繁衍地、活动区域的巡护检查力度,严格监控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盗猎之风盛行的重点地区和进入林区、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可疑人员,从源头上严防、严打、严治盗猎野生动物现象。对破坏问题集中、案件多发区域,采取严防死守的非常规措施,全力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对盗猎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绝不宽纵。

  专项行动要求各地森林公安机关要会同工商、野保、公安、邮政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存在违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现象的花鸟、集贸等各类市场、网站论坛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集散地,以及非法加工利用、经营销售和邮递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餐饮、工艺品、宠物经销、驯养繁殖、货运快递等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清理,坚决取缔非法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市场、商户及窝点,依法查没不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切实斩断盗猎分子运赃销赃的渠道。

  国家林业局要求各地森林公安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记者 韩乐悟)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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