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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原阳回应"追究野地责任":或是外来人员说的

2012年12月04日 10: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教育局回应女生在校被强奸:在野地是否追野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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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原阳12月4日电(记者 周小云)12月3日,河南当地媒体报道称,原阳县太平镇一中学教导主任刘某致使一留守女生坠胎被刑拘,受害人家属在要求县教育局追究刘某所在的学校责任时遭雷人回应:“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漫天野地里,你们是不是还要追究漫天野地的责任?”当日,中新网记者致电原阳县教育局,该局信访室一刘姓工作人员称,这有可能是来此办事的外来人员说的。

  据媒体报道,2008年,受害人小花在原阳县太平镇某中学读初一。有天晚上,小花的班主任刘某(兼学校教导主任)把小花叫到办公室,不顾小花的反抗强暴了她。2009年末、2011年初,刘某再次强奸小花,并导致小花怀孕。为此,小花独自一人到某黑诊所堕胎。后来,刘某以“不让参加中招考试”为由,威逼小花写下“这辈子非他不嫁,并要还为其生一个儿子”的婚约。

  2012年4月,这刘某再次到小花所读高中,拿刀威胁小花,并称“今天如果不是有其他人在,我早就把你捅死了”。随后,小花的父亲要求原阳县教育局追究刘某所在学校的责任,而教育局的一位负责人说,“这件事发生在学校,你们就追究学校责任,要如果发生在漫天野地里,你们是否还要追究漫天野地的责任?”

  这名教育局负责人的此种回应,引起受害人家长不满,微博发出后引发网民热议。对此,原阳县教育局信访室刘姓工作人员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解释称:受害人家长向他反映过这个情况,但经过反复落实,局里没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同时,他还告诉家长可以前来指认,但至今受害人家长一直没有过来指认。

  “再说,作为局长会说这话吗?一般工作人员说话也不会这么随便啊。”该名刘姓工作人员说,假如受害人家长真的听到这样的话,那也有可能是来此办事的外来人员说的。

  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在一个多月前受害人家长就已经来教育局反映情况,那时这名在学校任职政教主任的老师刘某,已经因涉嫌强奸被原阳县公安局刑警队依法刑事拘留,学校也对刘某免职了。

  刘姓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受害人家长一直要求让教育局处理当事人,但是还需等到法院判决以后,那时教育局一定会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地按照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处理,任何人不会对其姑息迁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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