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不服交警处罚 将其刺伤被判管制
2012年12月04日 11:0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因不满交警处罚,货车司机欲驾车离开,刺伤了上前执法的民警。日前,隆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健犯妨碍公务罪,判处管制两年。
今年8月16日9点左右,25岁的吴健驾驶着一辆货车从隆昌县界市镇回隆昌县城,经过三道桥时,他因货声尾部无明显的大字,号牌模糊不清,被在此执法的交警处以罚款100元。吴健接受处罚后心中不满,遂辱骂交警并发生争吵,吴健发动货车,撞向执法交警,交警执法人员张世磊上前制止,吴健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张世磊刺伤,经鉴定,张世磊左髋鄯损伤属轻微伤。
隆昌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吴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了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管制两年。(赖中一 记者罗尹)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