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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法规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

2012年12月04日 14:07 来源:河北日报 参与互动(0)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面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领域突发事件形势和特点,立法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刻不容缓———

  立法势在必行

  我省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然而,多年来我省在应对像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立法却一直是一个空白。令人欣慰的是,在日前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首次提交会议审议,标志着这部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进入冲刺阶段。

  “当前,我省公共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极为繁重。”省政府常务副秘书长苏银增说,我省是全国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历史上发生过唐山、邢台、张家口地震,“11•9”特大暴雪、“4•12”森林火灾、今年“7•21”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在事故灾难方面,我省境内矿山、危化品企业众多,各类安全事故多发。在社会安全事件方面,随着全省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因劳动就业、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等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显得尤为迫切而重要。

  苏银增表示,现在进行突发事件应对立法有上位法作依据。早在2007年11月,我国已颁布实施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北京、广东、山东、辽宁等兄弟省市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或地方条例。因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也是适应当前应急管理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强化政府责任

  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是实现应急处置快速反应的重要前提。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根据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本部门突发事件应对的日常工作。

  关于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媒体应当客观、及时、准确地报道突发事件信息。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梁志忠在审议时建议,强化对突发事件发生时政府行为的规范,要求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公开消息,鼓励媒体进行报道。

  加强预防和应急准备

  “条例应该在预防和应急准备方面多下工夫。”武志雄委员认为,突发事件的发生都有因果关系,前期预防工作非常重要,不能等事件累积到爆发再亡羊补牢。只有预防工作做好了,才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关于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本级的专项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保障其可操作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其他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修订一次。

  凡事无财不举。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应对突发事件相关准备资金,保障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并将应急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审议时,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草案在应急预案内容上,除了物质准备的内容外,还要增加加大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借鉴有的国家对公民安全教育的经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抢险救灾车辆免费通行

  应急处置与救援是突发事件应急的最关键阶段。条例草案规定,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在突发事件发生地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长,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长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处置队伍。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全省应急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部门应当确保救援人员、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及救援物资、设备、工具优先运输。在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处置突发事件的交通工具优先通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常幸委员说,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对,在发动群众的同时,还应特别重视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能够及时提供专业救援,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次生灾害。张学明委员则建议,为使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组织到位,在指挥中心应该有专业人员来参与组织。特别是对事故灾害的应急处置指挥应该由这个企业或设施的最高行政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

  关于事后恢复与重建,条例草案规定,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尽快组织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排)水、发(供)电、供油、供气、供热和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恢复当地的工作、生产、生活、学习和社会秩序。同时规定,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受指派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没有工作单位的,由突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食宿安排或者适当补助。

  审议中,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法律责任一章内容还不够给力,建议在其中增加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力度,进一步细化有关处罚规定。(记者 刘常俭)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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