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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大酒托案开审 被告多诈称一夜情诱骗消费

2012年12月04日 16:3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州最大酒托案开审被告多诈称一夜情诱骗消费
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受审 周巍 摄

  诈称“一夜情”骗钱百多万

  广州最大“酒托”案开审,被告人多达49名

  3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被告人杨某林等38人涉嫌诈骗、强迫交易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近年来广州最大的“酒托”诈骗团伙,涉案被告人多达49人,其中被告人姚某芳等11人是被提起公诉的第一批“酒托”,已于11月19日被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刑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

  据指控,以杨某林为首的“酒托”团伙自2012年4月起,由杨某林、姜某章、梁某雄及李某超出资20余万元承租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151-161号地下室之三,开设“拉图161红酒汇”,以“交友”、“一夜情”为手段,诱骗被害人前来消费,从而实施诈骗。截至2012年8月31日,该团伙累计诈骗100多人,诈骗金额超过191万元(详见本报2012年9月9日A4版报道)。

  据悉,该团伙纪律严明,制定规章制度对消费诈骗行为进行规范,并以A、B、C、D、E、F、K、Q、S、T、X、Y、W等字母对众多“酒托小组”加以区分,实行分组管理。该团伙有明确固定的利益分配方案,首要分子分得诈骗金额的26%,“托头”及其“酒托小组”分得74%,并在小组内进行再分配。杨某林在庭上表示,酒庄开业之初并没有实施诈骗行为,在长期入不敷出后,才开始靠“酒托”谋财。

  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中。(记者董柳、实习生刘洲君、通讯员杨美满)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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