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百货店招童工 店家解释称是广告打错字(图)

2012年12月07日 10:30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北碚一家百货店门口的招聘启事上写着招聘15-25岁的营业员(画圈处)。记者 王海 实习生 苏思 唐鑫摄

  “这不是明摆着雇用童工吗?!”昨天,位于北碚区中山路的缤纷百货店门前,出现了一则招聘广告,上面赫然写着“招聘营业员数名,待遇:1500—2500元,年龄:15岁—25岁”,引来不少路人驻足观看。

  看到这则广告的行人纷纷表示不解。“怎么会有这样的招聘广告,这不是明摆着招聘童工吗?应当赶快禁止!”刘女士说,“这胆子也太大了,公然无视不许招聘童工的法律法规。15岁的孩子应该在教室里接受义务教育,他们怎么忍心用?”

  店员解释是打错字了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缤纷百货店,在应聘者所填的个人信息资料中,大多年龄集中在17、18岁,16岁的也有3个,并未发现有15岁的应聘者。负责招聘的是位姓封的女孩,19岁,进入该店工作7个月。

  下面是记者与封姓女孩的对话。

  “我有个15岁的妹妹,能不能来应聘?”

  “可以应聘,只要有身份证就行。”

  “如果没有身份证呢?”

  “那就不得行。”

  “我们的招聘广告被广告公司打错了,本来是招16岁以上的。”

  “这张招聘广告贴出多久了?”

  “半个月了。”

  “明明知道这种招聘是违法的,为什么要贴出来呢?”

  “我们正在做修改的招聘广告,还没有做出来。”

  “为什么不直接在广告上修改?”

  “不知道。”

  带着同样的疑问,记者又采访了该店副店长,她则不予回答。

  劳动监督部门敦促纠正

  就这个情况,记者联系了北碚区劳动保障监督大队,两名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工作人员称,按照《劳动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并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工作的儿童属于童工,“该店已然触犯了法律,要坚决予以纠正。”在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敦促下,店长坦承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以为这样的广告贴着也没什么。”

  随后,工作人员给该店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敦促该店于12月10日前提供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书、工资表的资料,对该店是否招有16岁以下的童工进行进一步调查和确认。“这种招童工的现象必须马上禁止,如发现有用童工的现象,一定严加处理。”(记者 林祺 实习生 唐鑫)

【编辑:马婷婷】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