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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察长:依法惩治贪贿犯罪 促进勤政廉政

2012年12月07日 20:3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促进勤政廉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7日强调,检察机关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有效实施。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保障国家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7日召开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暨《世界各国宪法》出版座谈会。曹建明在会上强调,人民检察院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检察机关要坚持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检察工作中得到遵守和执行。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更加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曹建明指出,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更加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治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犯法、司法不公等问题,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据悉,为在全社会进一步培养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促进宪法实施,在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之际,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和检察出版社组织编译了《世界各国宪法》。曹建明担任《世界各国宪法》编委会主任。(记者陈菲)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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