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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酒后滋事受审 妻子法庭拍照“留念”

2012年12月12日 13:47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一起酒后滋事案在朝阳法院开庭。一名被告人的妻子用手机拍丈夫狼狈受审的画面,被法官叫停。

  2012年7月1日傍晚,46岁的陈某与好友辛某、褚某在朝阳区常营中路一饭店吃饭。席上,数杯二锅头下肚,三人均有些醉意。次日凌晨1时,三人才骑着车摇摇晃晃往家赶。此时,民警贺青正驾驶警车与保安王利在常营中路巡逻,结果半路被这三人拦下。

  民警贺青摇下车窗询问情况。褚某以警车车灯晃眼为由,谩骂贺青。闻到褚某满身酒气,贺青就让其回家休息,不料不但褚某不停骂,旁边的陈某和辛某也开始“帮腔”。贺青一下车,三人就围了上来。陈某首先揪住贺青的衣领,推搡贺青,结果自己的项链断裂,掉在地上。气急败坏的陈某借着酒劲,用拳头击打贺青脸部,致贺青嘴角出血。此时,一旁的褚某、辛某发现保安王利在用执法仪录像,上前殴打王利,抢夺执法仪,并将执法仪摔在地上。

  支援民警赶来后,欲将三人送往朝阳分局。此时的褚某还借着酒劲逞强,自称认得分局的路,要自己骑车前往,结果骑了不到400米,就从车上掉了下来。民警最后将三人带上警车,送到分局。

  法庭上,三人认罪态度良好,法院启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辛某称自己酒后犯浑追悔莫及,陈某、褚某也主动提出,愿意承担对被害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昨天,三人的亲属在法庭旁听。陈某受审时,妻子在旁听席上用手机拍照,结果被法官叫停,并被暂时没收手机。“我就是想给他个教训,拍张照提醒他以后少喝酒。”陈某妻子将手机交给法官时,小声说道。

  该案将择日宣判。(实习生 白洁)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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