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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例枉法仲裁案开庭 涉案206万余元

2012年12月12日 19: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台州12月12日电(赵小燕)原本不存在的26名工人的工资,经一场虚假仲裁取得一纸仲裁裁决书,就可以成功获得206万余元。出生于1950年的梁江涛,原系浙江天台县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仲裁员。精通法律的他因为朋友面子作出了不该作出的的仲裁裁决书。12月12日,天台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这也是浙江省首例枉法仲裁案。

  这个案子当从2009年说起。那一年,天台一管道燃气公司负责人曹某向杨再权借了一笔钱,后该公司准备和其他公司兼并。杨再权得知这一情况后,害怕借出的钱打了水漂,就想通过劳动仲裁方式对这一债务予以确认。因为他得知,企业破产后所欠的劳动工资优先支付。

  2010年8月,杨再权找到了他的亲戚杨某,因为亲戚曾在人事劳动部门担任过中层干部。两人一起来到了人事劳动部门,找到了仲裁员胡法志和仲裁办副主任王某,请求帮忙。王某认为杨再权提供的欠条不是劳动工资,不符合劳动仲裁受理条件。于是杨再权利用本人和他人身份证,将欠条载明的债务分成多份,每份包括一张借条和相关结算清单,虚构了公司拖欠26名工人工资的事实,然后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经杨某协调,仲裁委立案受理26名民工申请的劳动仲裁。

  10月8日,梁江涛被确认为首席仲裁员。10月18日,上述案件第一次开庭,因材料不全、不符合劳动仲裁调解和被申请人未到庭而未开庭审理。再过了10天,梁江涛和胡法志、金某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在杨某的“面子下”,梁江涛等人明知该案已经超过仲裁时效,没有驳回仲裁申请,没有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合议,对伪造的证据予以采信,作出了26份劳动仲裁裁决书,总金额达206万余元。

  后来,因杨再权涉嫌非法拘禁曹某导致案发。

  在法庭辩论阶段,梁江涛自述,他不翻供自愿认罪,虚心接受法庭的处理,愿意承担一切应该承担的责任。梁江涛的辩护人则为他作了无罪辩护。

  此案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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