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参谋长骗财上百万元 领刑10年半
2012年12月14日 13:36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都安瑶族自治县男子韦某,谎称自己是部队参谋长,骗财上百万元。近日,都安法院以韦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退赔被害人邓某119.2万元。
2009年间,韦某认识都安县的邓某后,谎称自己是某部队参谋长,骗得对方信任。2009年底至2010年7月间,韦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名,先后骗取邓某133万元,其中17万元用于投资,余款用于个人挥霍。经邓某多次催款,2010年9月,韦某偿还了13.8万元。之后,韦某断绝与邓某的联系,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另查明,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间,韦某向梁某借款62万元,只偿还了27.45万元。2011年2月28日,梁某诉至法院,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今年4月3日和5月12日,韦某在押期间,先后发现2名在押人员发病昏倒后,并积极采取抢救措施。
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在押期间先后发现并及时抢救2名患者,有立功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河池日报 黄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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