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以介绍工作为由诱骗性侵网友 获刑四年半

2012年12月17日 10:0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以介绍工作为由,将其刚认识的网友诱骗至自己的暂住处,以打耳光、持菜刀威胁等方式两次对被害人实施奸淫。昨日,记者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对被告人阿科(化名)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今年7月4日晚9时许,阿科以介绍工作为由,将自己刚认识的22岁的网友柯某瑜从坦洲镇诱骗至小榄镇沙口社区翠盛路2号阳光公寓的暂住处,随后阿科以打耳光、持菜刀威胁等方式两次对被害人柯某瑜实施奸淫。

  据被害人柯某瑜介绍,当时自己正在找工作,阿科则声称自己认识不少老板,可以给她帮忙,随即从坦洲去到小榄。

  同年7月8日上午8时许,公安人员在小榄车站将阿科抓获归案,后在其暂住处缴获作案用菜刀一把。

  法院认为,阿科无视国家法律,以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阿科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法院认为可从轻处罚。遂判决其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胡迪 李世寅 吴艺明)

【编辑:陈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