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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宪法”30年的经验教训:按宪法来治理国家 查看下一页

2012年12月19日 11:03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原标题:“82宪法” 30年的经验与教训

  “习近平的讲话是对执政党治国理政理念的一个阶段性的总结,对于宪法问题很多新的论述,也为宪法后30年的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基础。”

  今年是中国现行宪法(八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追溯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如此总结。

  “这篇讲话,把宪法和法律的很多问题说到了极致。”12月5日,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座谈会”上,中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提出,必须重新评估认识宪法在国家整个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真正地把宪法和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

  “经过30年的探索,最大的成功是,我们真正认识到了在社会和国家治理中,最根本的价值理念和制度安排就是宪法。通过宪法来治理国家、来执政,成为一个社会共识,并建构一个新的宪法的价值共识。”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对《中国新闻周刊》如此表示。

  1982—1992:通过宪法确认改革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讲话中提出全面修改宪法的建议。

  在“八二宪法”制定之前,中国先后制定过三部宪法。1954年宪法所蕴含的宪法理念和国家基本制度,成为之后历次制宪的蓝本。1975年制定的宪法,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粉碎“四人帮”后制定的1978年宪法也受“文革”较大的影响,仍然肯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八二宪法是邓小平亲自领导,重大宪法问题由邓小平做了最后的政治决断,比如说检察机关要不要、两院制在中国能否实行等,他是从国家体制的角度来看待宪法问题。”韩大元认为,“八二宪法”对文化大革命的教训进行了深刻反思,在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方面,邓小平强调通过宪法加以保障。

  “邓小平最大的贡献,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1978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6字方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30多年来,这16字方针一直是法治建设总的指导思想。”

  “邓小平的法制最核心思想,就是要通过民主和法律制度的建设来建设国家,不因个人思想或注意力的转变而转变,这里面有对文革教训的深刻认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说,邓小平特别提出,要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思想和对文革的反思,带到宪法的起草中来。

  “八二宪法很重要的共识是废除了领导职务终身制,也是在小平同志有关重要讲话的基础上,通过宪法规范加以明确化的。”韩大元指出,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中国宪政理念虽然不是特别完整,但是限制公权力、废除终身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些思想已经有了初步的形成。

  1983年,在新宪法颁布一周年的时候,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彭真就进一步贯彻执行宪法的若干问题发表了讲话,其中提到,“没有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制度、人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就都没有保障。在这方面,十年内乱给了我们痛苦的经验教训。”

  韩大元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彭真具体领导了起草委员会的工作,在强调宪法规范本身的科学性、尊重宪法本身内在的规律方面,做了很重要的贡献。

  “彭真最重要的思想,是民主法治,他强调最多的是如何把民主法治作为宪法里面确定的最核心的制度,来加以规定和贯彻落实。”焦洪昌认为,彭真的宪法思想中,一个让人印象深刻之处在于:怎么强化在人大制度下,执政党能遵守宪法和法律。“本来准备设立宪法委员会,但彭真认为光设这么一个机构不管用,关键在执政党能否遵守宪法和法律。”

  1988年,现行宪法进行了首次修改,最重要的内容是将“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写入宪法。

  “82年宪法只规定有个体经济,没有开放私营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但是从82年到88年这六年时间,实际上改革已经有很大突破,出现了包括‘傻子瓜子’这样的企业,已经大大突破了个体经济不能超过8个人的限制。”焦洪昌指出,包括1988年关于土地制度的修改,也是缘于广东深圳等地土地使用权限转让的探索,“很多案例都是改革在先,然后再通过修宪把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经验写入宪法,成为一项基本制度。”

  而从1989年到90年代初,韩大元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时整个民主政治和法制的发展,由于特殊的环境和背景,人们的认识不一致。整个国家对宪法和法治的推动力,处于新的探索阶段,制度实践空间非常有限。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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