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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携带象牙制品闯关犯“走私罪”获刑11年

2012年12月19日 14:42 来源:沈阳日报 参与互动(0)

  法律提示

  象牙制品不是旅游工艺品

  查获不只没收都要判重刑

  携带一双象牙筷子也获刑

  带2.5千克就判刑至少5年

  核心提示

  去国外旅游,看到精美的象牙制品都会爱不释手,尽管很多人都知道海关严查,但仍有人铤而走险,误以为大不了被没收。但很少有人知道,携带象牙制品如同携带毒品,将获重刑。沈阳一外企经理就因携带多件象牙制品闯关,12月18日被市法院一审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市法院刑二庭审判长边锋告诉记者:如果一个人非法携带一双象牙筷子或者几个象牙项链和手镯入境,会按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罚。如果携带象牙制品2.5千克,就会被追究五年以上的刑事责任。

  宛某大学毕业后,经过十余年奋斗,成为一家国外企业的业务经理。他经常在国内外飞来飞去,成了一个国际飞人。他也经常给国内朋友带点国外的新鲜小玩意。

  2012年4月23日12时45分,他再次从国外乘机飞抵沈阳桃仙机场,这次他携带了多件象牙制品,准备闯关。当他通过海关旅检现场时,被当场拦下。海关在他的行李物品中查获疑似象牙及制品2488件。经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查获的2487件象牙制品均为非洲象或亚洲象牙,合计重量为23616克,价值人民币984007元。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1件珊瑚制品为红珊瑚,净重164克,价值人民币65600元。上述涉案象牙制品和珊瑚制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049607元。

  携带象牙制品闯关被查

  对于被海关查获,宛某自认倒霉。可是他没想到,下了飞机就不能回家了。检察机关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对其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宛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珍贵动物制品入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鉴于宛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市法院一审判处宛某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

  对于被判11年,宛某显然没有心理准备。他觉得携带象牙就是携带违禁品,查到了没收就是了,没想到能判得这么重。

  犯“走私罪”获刑十一年

  被告人均称不知是犯罪

  记者了解到,近一年来,市法院已经审理了4起走私象牙制品案。被告人均称“当初不知道自己在犯罪”。判决后,有律师称“他们冤枉得都无话可说”。

  从这些案件记者注意到,声称“不知道自己行为是犯罪”的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较高,而且都有稳定职业,均没有任何前科。有的是从国外直接携带回来,有的是邮寄回来。他们购买象牙工艺品有想自用或送人的,也有想通过网店卖牟利的。

  很多人的犯罪心态都是,觉得买点违禁品带回国,如果被海关查到,大不了不要了,可从来没想过还会坐牢。有一名被告人就称:“去国外一趟不容易,想带回一些当地特产做纪念。”

  国外合法买的也不能带

  边锋说,我国法律禁止买卖象牙制品,但在一些非洲国家,买卖象牙及其制品合法,这也误导了一些出国进行劳务、驻外经商、旅游观光或留学的人员。他们在当地通过合法交易渠道买到被视为“土特产”的象牙或制品,误以为在国外合法购买的象牙制品也能带回国,大不了被海关没收。而实际上,携带象牙制品闯关的后果要比他们的心理预期严重得多。

  边锋说,一旦携带象牙制品入境被海关查获,就会因触犯刑法而以“走私罪”的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要按国内的价格来核定犯罪数额,而不是按买的价格,这样“低价”工艺品可能会鉴定出“天价”,影响到量刑标准。

  携带一双筷子也获刑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走私的象牙及其制品价值标准的通知》规定,一根未加工象牙价值25万元;对于无法确定是否属一根象牙切割或者雕刻成的象牙制品,根据重量核定价格,单价为41667元/千克。

  边锋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走私象牙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价值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如果一个人携带象牙制品2.5千克就会被追究五年以上的刑事责任。如果非法携带一双象牙筷子或者几个象牙项链和手镯入境,也会按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罚。(记者周贤忠)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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