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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嫖娼被抓要赎金 男子被“朋友”骗走75万

2012年12月22日 14:4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我嫖娼被抓了,快汇钱到这个账户上……”不少人收到类似电话或短信,这是骗子们的常用伎俩,但增城商人湛某明却在同一天被骗了75万元。21日,此案在广州增城市法院开庭审理。

  2011年10月31日,湛某报案称被人假冒其朋友骗走了75万元。增城警方侦查发现茂名电白人梁星辉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2月3日,在电白县警方的协助下,梁星辉在电白县被抓获,梁星辉对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发当日,湛某明接到一陌生男子电话,听声音湛某明认定是一个“换了电话号码”的朋友。次日,这个“朋友”又来电说嫖娼被抓了要“赎人”,先后5次骗得湛某明汇款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共人民币75万元。据指控,梁星辉伙同梁泽辉、梁海良等人(均另案处理)骗得湛某明75万元后,将赃款取现或购买金器。

  2012年元旦,梁星辉伙同赖秋文、赖启文、邵天武等人(均另案处理),由梁星辉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某首饰商行店长杨伟文(另案处理)电话联系后,再由赖、邵等人到该店使用伪造的被害人廖某煜的信用卡,刷卡购买价值126万元的金器后销赃。据介绍,廖某煜系在酒吧消费时信用卡被服务员吴某盗取卡片信息并偷窥其输入密码,之后将卡片信息交由给邵天武,“在邵天武被缴获的电脑里,有专门制作克隆卡的方法”。

  本案同案人邵天武已在广东江门归案,并于近日被江门市江海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刑11年。杨伟文则因洗钱罪被江海区法院判刑2年,缓刑3年。梁星辉前后两次共骗取财物200余万元,法庭未当庭判决。

  昨日庭审结束后,增城市法院与羊城晚报报业集团所属金羊网正式签署庭审网络直播合作协议,成为广东首家庭审直播常态化和制度化的基层法院。(记者董柳,通讯员穆健、刘川)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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