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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一审判员私发传票讨债 因重名寄错对象

2012年12月25日 08:58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衡阳一审判员私发传票讨债因重名寄错对象
漫画/王珏

  近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被曝出“公权私用”:为讨债私寄传票,却因重名缘故,寄错对象。无故寄来的传票,让收件农民一家陷入困惑。

  24日下午,记者从衡阳中院了解到,私自寄发传票的法官已被停职,纪检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几天内会有调查结果。

  农民无故收到法院传票

  近日,衡阳网友在网络上发帖,称“衡南县松江镇农民张兴海无故接到衡阳中院的两张传票,说他女儿张芳芳在外欠钱不还,如果再不还将按诈骗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今年4月26日,衡南县松江镇长岭村井边组的农民张兴海收到一封EMS邮政特快专递,信件是由衡阳中院立案二庭寄出,收件人是“张兴海转张芳芳”。

  张兴海拆开信件看到一张法院传票,传票上写着自己女儿张芳芳因“借款纠纷”,需在2012年5月10日9点到庭,上有审判员蔡文升签名,并盖有“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红印。

  张兴海与女儿张芳芳取得联系,而在外打工的张芳芳却说自己从未向任何人借款,也未按传票注明时间到庭。

  5月22日,张兴海再次收到衡阳中院的传票。在被传唤人一栏里,张兴海也位列其中。案由也因此“升级”:“张芳芳多次以各种理由借他人款,如不还款,将按诈骗罪追究。”传票上,审判员蔡文升还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传票因重名而寄错对象

  再次收到传票后,张兴海于6月2日来到衡阳中院立案信访局,找到审判员蔡文升。蔡文升告诉他,张芳芳欠了自己1000元未归还,因为找不到人,所以就通过公安朋友查到张芳芳的人口信息。蔡文升说,为省事,没有正式起诉,只是下了传票,想叫她还钱。

  经过一番交涉,张兴海发现蔡文升描述的“张芳芳”与自己女儿无论是体貌特征还是工作经历,都不相符。 蔡文升这才发现弄错人了,他要找的是另一个张芳芳——2011年曾在衡阳中院食堂工作的一名服务员。当时,张芳芳以家人生病为由先后向蔡借款1000元。之后,张芳芳便不见踪影,无法联系。蔡文升发觉上当便苦心寻找张芳芳,可是,最后传票却寄给了毫无关联的重名者张芳芳。

  当事法官已被停职

  24日下午,记者从衡阳中院了解到,蔡文升是该院立案信访局的一名审判员,今年59岁,明年即将退休。

  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今年9月份,蔡文升就已被院里作出停职处分,目前在家呆着。对于蔡文升私发传票一事,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蔡文升利用工作之便,到机要室盖了空白的传票。“平常蛮老实的,可能是因为十分生气,而发传票找人。”

  该工作人员介绍,中院纪检监察室对蔡文升私发传票一事已经立案,目前正在调查之中,近几天内将会有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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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后才能发传票

  衡阳中院工作人员介绍,正常情况下,一个案件首先得由法院立案庭受理立案,然后交由审判庭,由审判庭法官办理一系列完整的手续,向被传唤人寄送的资料里,除了传票还应包括案件受理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文书。

  而蔡文升的欠款事件根本没有立案。而且,一般来说,1000元的欠款纠纷,应该是由基层法院受理。该工作人员认为,蔡文升私发传票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到张芳芳。(三湘都市报 记者 徐德荣)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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