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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多名员工巨额工资后潜逃 东莞3老板获刑

2012年12月25日 13:1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因为拖欠多名员工巨额工资后潜逃,东莞市大岭山镇某木器制品厂老板马某东、厚街镇某鞋厂老板庞某力、虎门某制衣厂老板袁某文于今年分别被抓。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近日对马某东、袁某文、庞某力欠薪逃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一年半和两年三个月。此为我国刑法“恶意欠薪”入罪以来,东莞法院首次宣判的该类型案件。

  欠薪后潜逃3老板获刑又罚款

  东莞市大岭山镇某木器制品厂老板马某东是东莞法院首宗受理的欠薪入刑案。马某东因工厂经营不善,从去年8月份开始拖欠员工工资并潜逃。

  截至去年10月,马某东一共拖欠许某等27名员工约3个月的工资款共计130785元。今年5月13日12时许,马某东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一网吧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马某东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而湖北男子袁某文是东莞欠薪入刑的第二人。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袁某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厚街老板庞某力是东莞欠薪被判刑的第三人。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庞某力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审理焦点:没收到劳动监察部门通知?

  在以上欠薪入刑案中,马、庞两案关于涉案老板是否收到劳动监察部门的通知均成为案件审理的焦点。

  在马某东潜逃期间,大岭山劳动监察部门多次设法通知马某东回来接受处理,包括给他本人和亲友打电话、在厂区张贴通知、邮寄信件到其老家、在报刊刊登公告,但对方始终杳无音讯。随后,劳动监察部门将该案移交大岭山公安分局。马某东的律师为其辩护称,劳动监察部门有通知马某东,但上述证据并不能证明马某东接到了劳动监察部门的通知。

  同样,庞某力的辩护律师也称,劳动部门只是在厂区张贴整改通知书,不能表明该通知书已对庞某力有效送达,也不应以此视为已经送达。庞并没收到该通知书,劳动部门也没有在官网和报纸上登公告,该送达形式不合法。

  法院认为,涉案老板逃跑后即更换联系方式、藏匿,政府有关部门不可能采取向其本人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整改文书。

  根据相关规定:行为人逃匿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在行为人住所地、办公地点、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建筑施工项目所在地张贴责令支付的文书,或者采取将责令支付的文书送交其单位管理人员及近亲属等适当方式。

  法院认为,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欠薪老板:努力补发工人工资

  宣判后,三位被判刑的老板反应各不相同。当被问及对判决结果有何意见,是否考虑上诉,马某东叹了一口气,摇摇头,没有再说话。

  而袁某文则称,当初走的时候没想到会触犯法律,并表示“如果知道这是犯法的肯定不会逃走”。袁某文说,他打算先好好服刑,以后出去再赚钱。“很多工人都是老乡,当初房东只垫付了70%的工资,我会努力补发全部的工资给工人。”(记者周伟良 通讯员黄彩华)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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