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封开水务局原书记放纵无证采砂被判刑
2012年12月27日 10:5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24日,封开县人民法院对封开县水务局原机关党委书记陈×荣玩忽职守罪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陈×荣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2年2月,被告人陈×荣任封开县水利局(2010年改为封开县水务局)机关党委书记,从2008年5月起,陈×荣协助分管水政监察大队。
2008年起,王×盛、熊×(均因非法采矿罪被判刑)在未取得西江干流封开河段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指使采砂船在西江封开江口嘴、封川、封开西江大桥等河段非法采砂并销售。2008年至2012年3月王×盛、熊×从西江河道非法抽取河砂共1076462.31立方米,非法牟利达22320530.27元。被告人陈×荣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按规定组织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对河道采砂依法进行监管,从未对王×盛、熊×在西江封开河段违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
封开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鉴于被告人陈×荣属于协管而非主管领导,在该案的特殊背景下所起的作用不大,认罪态度较好,并且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记者/谢辉 通讯员/麦彦彦 李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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