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同一停车场专抢独行女被判5年
2012年12月27日 11:2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男子黄某在同一家停车场两次抢劫独行女子,第三次作案前被蹲守民警抓获。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罚金1万元。
现年30岁的黄某于2011年10月来京,一直没有固定工作。2012年3月28日,他想在朝阳区立水桥附近找工作,但未能如愿。随后他发现朝阳区来广营某小区楼后有一停车场,于是产生了在该停车场抢钱的想法。3月29日,他从家里拿一把菜刀来到停车场,寻找独行女子作案。上午8时许,他发现一名女子进入停车场取车,便上前持刀威胁,劫得1300元钱和一部价值3100元的苹果手机,后逃离现场。
同年4月4日,黄某携带菜刀再次到该停车场,采取同样方式劫得另一名女子1600元钱。3日后,他准备再次作案时,被蹲守在附近的民警抓获。
一审法院判决后,黄某不服,提出上诉,但被市二中院驳回。(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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