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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北仑试水“城乡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012年12月27日 16: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波12月27日电 (记者 何蒋勇 通讯员 金旭孟 陈未鸣 高万军)“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这是对城管工作的比喻。城市管理应该怎么管、谁来管、管什么?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启动仪式上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该区将正式实施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据悉,这是浙江省唯一在全域范围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县(市、区),此举在全国尚属率先。

  据介绍,原来分属北仑区11家行政执法机关,涉及殡葬、农林、水行政、食药监等逾30个行政执法领域的531项行政处罚事项,已被“划转”到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执法范围从城市建成区为主拓展为“全域覆盖”,执法重心下移至由该局派驻9个街道(乡镇)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由各中队在辖区以局名义行使行政处罚职责。至此,该局在辖区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达到892项,堪称“一顶‘大盖帽’统管城乡百姓‘利益事’”。

  面对城市管理“有权管的看不见,看得见的无权管”的症结,2002年北仑就启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累了大量一线执法的实践经验。但因行政执法机构主要集中在区级层面,行政执法主要形式是“以条为主”的分散型专业执法体制,导致各执法部门职能交叉、相互推诿、多头执法等现象依然在部分领域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利益,削弱了政府公信力,给政府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城市发展是为什么?城管执法为了什么?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群众生活得更好。”宁波市委常委、北仑区委书记陈利幸认为。面对城管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却得不到老百姓好口碑的尴尬,该区主要领导也曾“纠结”过。“但总结起来,原因无外乎管理体制、责任体系、人员配备这几条。”陈利幸表示,城市管理者也要与时俱进,多一些民生视角和人本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城市管理,为维护城市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据了解,从2010年下半年起,北仑区由城管执法局集中行使国土、农林、水利等原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在各街道(乡镇)派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同时将中队的日常指挥权、调度权、管理权、考核权下移至基层,对各城管执法中队实行属地管理,将执法范围由城市社区向农村基层延伸,逐步建立运转高效、行为规范、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城乡一体化”行政执法管理体制。

  “‘城乡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仅大胆突破了‘九龙治水’的局面,还将发生‘1+1>2’的嬗变。”北仑区区长华伟表示,通过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旨在为推进该区城乡全面融合发展,打造“品质之城、魅力之城、幸福之城”奠定坚实基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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