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福建批复闽东两车祸调查处理报告 40人被追责(图)(2) 查看下一页

2012年12月29日 10:11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沈海高速霞浦段“6.20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追责名单

  1.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王平瑞,肇事客车驾驶人,因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

  2.追究事故责任人员

  (1)朱金厦,厦门舫阳汽车运输公司总经理。撤销公司总经理职务,并处上一年年收入60%罚款。

  (2)林白风,厦门舫阳汽车运输公司党支部书记,分管公司安全工作。留党察看一年。

  (3)刘冬立,厦门舫阳汽车运输公司安技部经理。撤职。

  (4)李金奇,厦门舫阳汽车运输公司安技部副经理。撤职。

  (5)苏群龙,厦门舫阳汽车运输公司安技部安全员。撤职。

  (6)黄锦辉,厦门玖玖汽车公司湖里分公司董事长。吊销《从业资格证》,并处上一年年收入60%罚款。

  (7)陈英姿,厦门玖玖汽车公司湖里分公司厂长。吊销《从业资格证》,并处上一年年收入60%罚款。

  (8)刘满堂,厦门玖玖汽车公司湖里分公司总质检员。吊销总质监员从业资格证并撤职

  (9)施红兵,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行政记过。

  (10)郑 钢,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行政记过。

  (11)孙作佳,厦门市运管处运输和安全管理科科长。行政记大过。

  (12)张选廉,原厦门运管处维修科长,现调至文广新局。行政记大过。

  (13)王圣亮,厦门湖里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行政记过。

  (14)于少文,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负责人。行政记大过。

  (15)张成春,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代理指导员。行政记大过。

  (16)黄声浦,宁德高速公路养护公司副经理。严重警告处分并扣发半年奖金。

  (17)周洪培,福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养护部主任。书面检查。

  (18)周少洪,宁德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书面检查。

  (19)殷宗平,厦门湖里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马垅中队长。书面检查。

  3.追究事故责任单位

  (1)厦门市舫阳汽车运输公司,取消厦门至无锡客运班线,暂停新增班线、运力行政许可(三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降为D级,并依法处以113万元罚款。

  (2)厦门玖玖汽车湖里分公司,停止机动车二级维护业务,并处5千元至2万元罚款。

  (3)厦门市交通局、厦门市公安交警支队、宁德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福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省直相关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编辑:肖媛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