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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致14人遇难纵火案开审 被告律师请求轻判

2012年12月30日 02:48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汕头一内衣厂大火致14人遇难”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朱柳笛)昨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汕头“12·04”纵火案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审理,将择日宣判。

  12月4日,广东汕头潮南区陈店镇新溪西村一内衣作坊发生火灾,造成14死1伤。一日后,纵火疑犯刘双云被抓获并供认作案经过。

  经审查,汕头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双云无视国家法律,因劳资纠纷报复他人,采用泼洒汽油的方式纵火,致14人死亡,后果极其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于12月17日将该案起诉至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人律师:请求从轻判决死缓

  据犯罪嫌疑人刘双云的辩护律师赖胜奇介绍,辩护律师及刘双云本人当庭对于汕头市检察院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无异议,双方只是就一些是否酌定量刑从轻的细节存在争论。

  赖胜奇称,刘双云因劳资纠纷纵火,确实导致了致14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但并不能将此后果都归因于刘双云纵火行为。

  “内衣作坊是否招募童工,而这些人缺乏逃生经验,以及作坊的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标准,有没有做改动,这些都是要考量的因素。”赖胜奇说。他已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刘双云从轻判决死缓。

  赖胜奇称,他希望此案能引发劳动界、政府和企业的反思,下次若有工人遭遇劳资纠纷时,能寻求到更便利、便宜的救济途径,避免采用过激行为解决问题。

  受害者家属:希望法律能还死者公道

  汕头“12·04”纵火案共造成14人遇难。遇难的14名员工中,包括一位孕妇及一家四姐妹,4个姐妹中,其中有两个是双胞胎,最小的约12岁。12月5日,逃生的工友拿到结余的工资以及500元精神补偿费后解散。

  昨日,遇害四姐妹的父亲林玉弟称,林家已于几日前接到了此案开庭的通知,但因路途较远,并未赶去参加庭审。

  死于这次大火的四个林姓姐妹,最小仅12岁。林玉弟称,此前四姐妹的工资寄回家中,曾是林家重要的经济来源,如今她们去世,林家的生活变得窘迫。

  “我希望法律能还死者一个公道。”林玉弟说。

【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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