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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导游”争客户打伤人 旅行社老板连带被判刑

2013年01月06日 14:34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周女士是大连一家旅行社老板,旅游业竞争激烈,周老板的旅行社能从一处公园知名景点拿到打折票,干黑导游的叶某、朱某都是从周老板处弄打折票,而他们的同行赵某等人一方,也是从周老板处拿票,大家利益均沾。

  后来,周老板只“供给”关系不错的叶某、朱某一方打折票,不再给赵某等人供票。赵某等人的利益受损,但他们不打算坐以待毙。每当客人一到,赵某等人就出面抢客,一来二去,双方矛盾弄得挺深。

  叶某、朱某等人一商量,由叶某等人出面找到孙某,让他找人收拾对方,给报酬2万元。孙某找到哥们胡某,把钱给了他,让他出面揍人。2011年6 月27日,胡某等领着数人过来,对着赵某等人一顿拳脚,赵某等数人受了伤,赵某的第二、第三、第四腰椎都受了伤,法医鉴定是轻伤,其他两人是轻微伤。

  警方一侦查,这事就露出来了。叶某、朱某都到案了,周老板在本案中是个倒霉者,仅因为她是这起案件的知情者,也成了同案犯,胡某因为另一起案件此时已被判刑1年,他知道跑不了,投案自首了。只有孙某闻风在逃。

  伤害案吗?赔吧,叶某、朱某、胡某一次性赔偿给受伤的赵某等三人共计12万元,得到谅解。

  结果2012年12月中旬,沙区法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对胡某判刑10个月,与前罪1年并罚,决定执行1年6个月。叶某、朱某被分别判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周某被判刑1年,缓刑1年。

  编辑点评黑导游走黑道,这事肯定不可靠。

  这是一个竞争无处不在的时代。任何行业间都存在竞争关系,竞争是推动一个行业向前发展的原动力,本来是好事。

  可是,在这种竞争动力驱使下,总有一些人喜欢动歪心思,使原本合法的竞争关系变了味,以非法手段试图谋取利益,最后只能被绳之以法。

  人在激烈竞争压力下,心态很容易扭曲变形,从而失去了自己最本初的智慧,进而选择一种莽撞的办法试图走捷径,殊不知失去了良好的心态,就已经失去了竞争的资本。

  如何在竞争中保持优势,如何选择符合法律和道德的最优路线,是需要不断创新的,而不是走一些不入流的途径。

  为了寻求利益而来,用非法手段伤害他人,最后的结果是使他们失去了更大的利益,这是不是有点得不偿失呢?( 大连晚报 )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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