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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吵架猝死 肇事老人被判缓刑

2013年01月07日 14:57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现年62岁的男子谢某和8旬老人苗大爷因为生活琐事发生口角,并情绪激动地推搡了苗大爷,不想几分钟后苗大爷倒地不起,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房山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谢某6个月,缓刑1年,谢某还要赔偿苗大爷的家属近6万元赔偿金。

  去年4月14日,在房山区城关街道某小区楼前,谢某和邻居苗大爷因为在楼道摆放杂物的问题,发生了口角。两人的争吵愈演愈烈,竟致互相推搡。后经邻居劝架,将两位老人拉开了。

  原以为这场冲突就此平息,可就在谢某离开后不到两分钟,苗大爷突然倒地不起。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苗大爷被确定死亡。

  苗大爷的突然离世让老伴和五个子女伤心不已,他们认为谢某是“杀人凶手”。

  苗大爷的家属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谢某赔偿53万余元。

  法院认为,谢某因琐事与年龄较大且患有疾病的苗大爷发生肢体冲突,造成苗大爷外伤、情绪激动等因素诱发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发作,致苗大爷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谢某认罪态度好,且此案的发生,被害人也有责任,因此对谢某可从轻处罚并相应减轻其民事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谢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同时赔偿苗大爷家属死亡赔偿金等合理经济损失58963元。(通讯员赵艳艳)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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