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当众小便 殴打围观者获刑一年
小青年在他人家门口随地小解,当其不文明行为遭到指责时,竟以暴力相加对待善意批评。1月7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鹰潭市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胡某、倪某各有期徒刑一年。
2011年9月某日晚上,俩被告与武某、蔡某等朋友相约(均另案处理)来到某酒店聚餐,因有段时间未聚相见甚欢,每人很快喝下三、四瓶啤酒。胡某性情豪爽,啤酒也相对多喝。喝啤酒如喝水,多了难免尿多,当晚20时许,胡某起身小解,发现卫生间有人。因为急,其便乘夜色来到楼下,瞅着没人准备在酒店隔壁一店面前方便。胡某刚小解完,正巧被举家外出散步回来的店主吕某一家人看见。出于自然反应,吕某略带气恼地用“讲点文明”对胡某进行警告,却不料被胡某“拉了又怎么样”一句话给硬生生顶了回来。
吕某之子李某看到胡某的行为本就上气,见其还不服气,欲上前去与其理论。岂料,胡某通知店内同伙出来,且人人手持啤酒瓶,来势汹汹。更无理的是,没等吕某家人分辩,武某、蔡某等人纷纷手持啤酒瓶,照着李某头部就砸,瓶子碎了就改用拳脚殴打。吕某的丈夫李某某上前救儿子,被人用啤酒瓶当即砸晕在地。一直在救驾的吕某看到被告等人不依不饶对李某持续实施殴打上前帮忙,同样被啤酒瓶砸伤头部。
经鉴定,李某伤情为轻伤乙级,吕某为轻微伤甲级。案发后,被告人及其亲属与被害人就其受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完毕。(汪锦修 陈莺 记者 朱超)